本报讯(赵双胜 记者 孙莹)三次酒驾被抓都不思悔改,第四次酒驾再次被抓。日前,哈市交警在夜查酒驾的过程中再次遇到了“老熟人”。
5月9日21时许,交警哈西大队交警在王岗东路对黑J1T39*号比亚迪轿车驾驶人进行检查时,驾驶人突然猛踩油门,冲卡逃避检查。前方交警在临检口10米左右将其拦停。
经询问,驾驶人承认自己酒后驾驶的事实,无法出示任何证件。经过酒精测试,该名驾驶人体内的酒精含量为185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交警随后将驾驶人带回大队进行处理。
违章科办案民警见到驾驶人时,觉得似曾相识。原来,该名驾驶人之前就因为喝酒开车被交警部门处理过三次,最近的一次在2020年,因醉酒驾驶被处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等处罚。目前,驾驶人因驾驶证吊销期间驾车被罚款2000元,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同时,因涉嫌危险驾驶罪将面临更为严厉的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