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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疫情影响职工 公积金还贷宽限至年底
经认定后不作逾期处理,不计罚息
  本报讯(记者 刘述波)记者从哈尔滨公积金中心获悉,为帮助缴存企业和缴存职工克服疫情影响,纾解困难,更好地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住房保障功能,该中心制定了《关于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实施细则,从6月1日起,受疫情影响的住房公积金借款人,不能正常归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经认定后不作逾期处理,不计罚息、不作为逾期记录报送征信部门,期限不超过2022年12月31日。
  受影响企业缓缴公积金
  不影响职工申请贷款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企业,可依法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缓缴期间内欠缴住房公积金的企业不计入催缴名单,不进行欠缴行政执法检查。
  单位按照规定办理缓缴公积金的,职工的缴存时间连续计算,并且不影响职工正常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缴存职工可以通过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支付宝、手机App、哈尔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门户网站登记办理提取业务,也可预约到就近的办事处办理提取业务。
  同时,缴存职工可正常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额度、年限等计算方式等同正常缴存职工。
  还贷可申请宽限政策
  明年起登记逾期记录
  从2022年6月1日起,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住房公积金借款人,不能正常归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经认定后不作逾期处理,不计罚息、不作为逾期记录报送征信部门,期限不超过2022年12月31日。该政策执行期限外产生的逾期不在政策支持范围内。
  同时,住房公积金借款人因感染新冠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因疫情防控要求隔离观察或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可持本人身份证件、和受疫情影响证明(医学病例、依法隔离证明、依法解除隔离证明、解除劳动关系证明等),预约到就近的住房公积金办事处申请偿还贷款宽限政策。
  此外,住房公积金借款人申请偿还贷款宽限政策期限届满的,须一并归还宽限期内的贷款本金和利息,并继续按照借款合同约定正常履行还款义务。超过政策执行期仍有逾期的,将从2023年1月1日起登记逾期记录、计收罚息并将逾期记录报送征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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