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周雪莉)记者从省招生考试院获悉,2023年我省高考第一次志愿填报已经结束,第二次志愿填报于7月1日9时开始。
第二次志愿填报含文史类和理工类本科第一批次、本科第二批次和体育类本科批次、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录取的院校和专业志愿(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在特殊类型招生志愿栏中填报志愿)。
此外,7月10日起,我省进行提前批次录取。
提前批次录取的院校
1.军队、公安、消防、司法本科院校,部分普通本科院校(专业),香港中文大学、香港城市大学。设置2个梯度的院校志愿。招飞本科院校,空飞、海飞设置1个院校志愿,民飞设置2个梯度的院校志愿。
录取时间:7月10日-12日
征集志愿录取时间:7月12日
2.公安专科院校(黑龙江公安警官职业学院),设1个院校志愿。
录取时间(含征集志愿录取时间):7月13日-14日
3.贫困地区定向招生本科专项计划(国家专项)录取的院校,设5个平行的院校志愿。
录取时间(含征集志愿录取时间):7月15日-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