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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面积45平方米为啥要交130多平方米热费?
中交香颂商户:供热“公摊面积”看不懂

业主表示,商户与一楼大厅被这面高墙隔开,却要承担高墙里的热费。

  本报讯(高海峰 记者 黄晏君 文/摄)近日,记者接到中交香颂小区部分商户反映,供热单位向他们催缴包烧费时将一楼商场纳入“公摊面积”,并分别加在了商户们的包烧费中。
  13日,记者来到了位于和谐大道与西宁南路交口的中交香颂小区。在一楼1066号商户,业主战先生介绍:“我家使用面积是45.06平方米,按照供热公司通知要求,我需要按照130.73平方米交热费,其中层高超高面积我们认,但包含的51.2米公摊面积我就看不懂了。因为大厅面积与我毫不相干,我们与大厅之间还有一条狭长的走廊和一面高墙,我们并不与大厅相连。而且大厅里部分面积也已被开发商分别出售或出租了,没有理由让我们来承担大厅的供热费用。”
  记者跟随部分业主代表进入该一楼大厅,这里被分割成多个区域,有的在经营,有的则已闭店。在一处墙边,一位居民按动卷帘门后,出现了一处黑暗的大厅。记者与几位业主一同进入,沿大厅往里走不远出现了一道高墙。“这面墙的后面就是刚才我们前面看到的那面墙,把走廊和商户隔在了外面。”战先生介绍。
  在1046号商户,业主刘女士指着屋里一面墙体说:“别的业主家后面还有狭长走廊,我这里啥都没有,直接就是一堵墙,也没有后门。我家是51.9平方米,现在却让我缴纳150.58平方米的热费,其中包括需要多缴纳的58.97平方米‘公摊面积’的热费。2018年-2019年度我是按照当时开发商的数据56.5平方米缴纳热费的,但是现在供热人员说不对,应该加上‘公摊面积’,还让我把以前的‘公摊面积’的热费也补交上。”
  记者注意到,在业主们提供的一份“中交香颂E-14地块商业供热明细表”中显示,商户们包烧费收取的面积由使用面积、公摊面积(楼梯、大厅与走廊的分摊面积)、使用面积层高、使用超高面积等项组成。
  “我们曾多次找过供热单位威立雅供热公司,但是他们都说这得找开发商,他们收费依据是从开发商处得来的。而开发商又说已经委托供热单位了。请记者帮助我们呼吁解决。”业主战先生表示。
  15日下午,记者就此与威立雅供热公司取得联系。相关负责人王先生了解情况后表示:“我们通常是按照开发商提供的数据来收取热费的,而且业主在买房时与开发商有合同。相关具体情况我们会进一步了解,并就此继续与开发商和业主保持沟通,有结果也会尽快向您反馈。”
  截至当日发稿前,记者尚未得到“威立雅供热”就此问题给予进一步回复。本报将对此事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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