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版阅读请点击:
展开通版
收缩通版
当前版:02版
抓拍违停、驾驶时拨打电话等违法行为
哈市新增67处“电子眼”

  本报讯(记者 孙莹)为进一步规范道路交通秩序,有效遏制交通违法行为的发生,营造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哈尔滨市公安局交警部门对新增的67处电子抓拍摄录点予以公示,主要针对违法停车、超速、不按交通信号灯规定通行、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违法行为进行抓拍摄录。

  扫码看电子眼摄录点


新晚报社版权所有 未经允许不得镜像、复制、下载
许可证编号:2312006004 黑ICP010010-2
新晚报
官方微信
新晚报
官方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