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版阅读请点击:
展开通版
收缩通版
当前版:08版
彩票兑奖超3000元 中奖人应登记相关实名信息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民政部、国家体育总局16日公布公告,明确、细化了多项规定,便于购彩者进一步了解彩票中奖收入如何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根据四部门此次发布的公告,将继续执行对彩票一次中奖收入不超过10000元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优惠政策。按照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彩票中奖收入属于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兑奖金额超过3000元的,应登记中奖人相关实名信息和兑奖信息,中奖人应主动配合做好登记工作。按照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彩票机构负责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为电脑彩票一次中奖收入超过3000元至10000元(含)的个人办理免税申报,为电脑彩票和即开型彩票一次中奖收入超过10000元的个人办理纳税申报。公告自2024年9月1日起执行。

新晚报社版权所有 未经允许不得镜像、复制、下载
许可证编号:2312006004 黑ICP010010-2
新晚报
官方微信
新晚报
官方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