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手里拿着准迁证。 □孙世琦 刘森予 本报记者 黄晏君 文/摄
近日,记者接到道里区安道街78号、82号居民反映,他们是1979年入户,由于当年建房的道里区服务局后来依次变更为多个单位,但是交接时未将此楼列入交接台账,致使45年来72户居民不能办理产权证,房屋无法过户、学龄儿童入学艰难……居民将此事反映至多个单位,始终没有得到解决。
单位福利分房几经变更
交接时此楼被遗忘
日前,记者来到道里区安道街82号院,包括一位九旬老人在内的数十位居民在此等候。记者注意到,这是一栋老式居民楼,安道街78号是一个临街单元;安道街82号在院内,有两个单元。
居民王女士介绍,他们居住的这栋楼是原道里区服务局的福利分房,后几经改制变更,从服务局依次变为区商委、区中小企业局、区工信局等。单位名称几经更换,主要领导也多次更迭,但是在交接时此楼被遗忘,没有记入台账。多年来,3个单元的72户居民一直自管自修,还曾自己跑手续,在有关单位的帮助下,将该楼“3全”变为“5全”,但就是办不了产权证,面临无法过户、子女入学等诸多困难。
自1989年12月7日换房入住该楼的丹女士拿出自家的《准迁证》,记者注意到,该《准迁证》上面写有:“准予韩鼎琪同志迁入安道街六十二号贰栋三楼一号居住”。落款是“道里区服务局”,时间为1979年9月18日,还加盖了“道里区服务局房屋办公室”的红色印章。
丹女士说:“这个《准迁证》是前房主韩鼎琪的,我家是1989年12月和韩鼎琪换房搬进来的。当时道里区商委还在证下面写有‘同意兑换居住权,改为丁立国’,丁立国是我爱人。”记者看到,在该证上还加盖有“哈尔滨市道里区商业委员会”的公章。
孩子无法入学
房产无法过户
据居民介绍,这个地方属于安静小学校区房。随着校区管理越来越严格,现在要入学的儿童因为没有房产证,无法入学安静小学,只能想办法进入其他小学读书。
王女士说:“安静街道办等单位的领导曾经就此事帮助居民们查找过这栋楼的档案,但是没找到。按照2018年哈市出台的41号文件规定,像我们这样被弃管或者无台账的房产,按照相关规定,应该可以办理产权证。但是,现在道里区工信局和道里区商务局都说没有台账,不归他们管。”
几位上了年岁的居民说:“市政府出台的便民惠民政策和举措,为啥落实不到我们这里呢?我们等了45年了,许多老人都已不在了,希望《新晚报》帮助我们呼吁,也恳请有关单位的领导尽快帮我们解决这个难题。”
就此问题,记者随后联系到安静街道办和道里区相关单位。道里区相关负责人表示,“该楼属于历史遗留问题,区商务局也曾接到过居民们的反映。我们将尽快联系有关单位,积极查询该楼相关资料,并向领导汇报,争取尽快协调、妥善解决此事。”
本报将对此事持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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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历史遗留建设项目不动产权证手续办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的第四条第八款规定:关于房改历史遗留不动产权证手续问题。对于“无主产”“弃管产”及未办理权属登记的公有住房,属于项目整体未办理权属登记的,纳入会签范围;属于项目遗留的零散公有住房,由各区政府牵头组织,对房屋和承租人进行公示确认后,按照历史遗留问题处理程序办理房改售房手续,不动产登记部门依据《房改遗留问题会签书》意见为购房人办理不动产登记,收取房改售房款并暂时存入国有资金专户。对单位已自行收取房改售房款但未归集到房改资金专户的,不再归集相关款项,购房人以售房单位出具的房改收据为依据,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