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推行专项信用报告替代违法违规记录证明

字数:404 2025年05月09日 时事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安部、国家数据局发布关于全面推行以专项信用报告替代有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的通知,各省(区、市)专项信用报告应至少涵盖行政处罚(含简易程序作出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和刑事裁判(犯罪记录)等信息。
  “信用代证”的适用对象包括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各类经营主体,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将“信用代证”工作拓展至社会组织和自然人。“信用中国”网站集中公示各地区专项信用报告查询渠道,为企业和群众办事提供便利。“信用中国”网站要与省级信用平台网站建立信用信息互联互通机制,按照相关数据共享标准向各地区共享非本地区的信用主体基本信息,为实现专项信用报告跨省互认提供支撑。
  需要信用主体提供其他地区有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的,各地要明确认可相关地区出具的专项信用报告,不能再要求信用主体重复提供相关证明。各地区要于2025年9月底前全面开展“信用代证”工作,实现“一份信用报告代替一摞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