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投诉或被认定牟利性职业索赔

多部门联合规制,涉嫌敲诈勒索将追刑责

字数:845 2025年05月21日 都市圈
  本报讯(记者 李佳琪)记者从哈市市场监管局了解到,为营造放心消费环境和良好营商环境,20日,该局发布“消费投诉告知书”,其中涵盖牟利性职业索赔行为的认定、处置以及相关消费提醒。哈市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规制不当牟利、恶意侵权,以及扰乱市场秩序行为,促进社会诚信建设。
  对于消费投诉中发现的违法线索,市场监管部门将及时进行“诉转案”依法调查处理。
  市场监管部门联合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信访、营商等部门对牟利职业索赔行为进行联合规制,对恶意利用行政、司法资源实施涉嫌敲诈勒索、涉黑涉恶等违法犯罪线索将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市场监管部门提示广大消费者及社会各界,科学理性消费,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这些情形可能被认定为牟利性职业索赔行为
  如消费投诉具备以下特征,经综合研判将可能被认定为牟利性职业索赔行为,市场监管部门将不予受理,已受理的立即终止调解并履行法定告知义务。
  1.购买商品或服务的数量、频次明显超出合理生活消费需要。
  2.不配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实验证身份信息,且无法提供消费关系证明和其他相关证据的。
  3.多人使用同一电话号码、同一通讯地址或同一全国12315平台登录信息进行投诉,多人通谋就同一事项发起投诉的。
  4.明知或应知商品或服务存在质量、标签、保质期超期等问题仍然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以投诉举报、媒体曝光等方式直接要挟生产者或经营者赔偿的。
  5.同一投诉人在短时间内在不同地点购买同一商品或接受同一服务,并以相同或相似商品为标的物分别提起投诉的。
  6.对同类事项频繁提起投诉,投诉内容显著专业化、文本高度格式化的。
  7.未因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损害其人身、财产权益,仅以商品或者服务广告宣传、标签标识、说明书等存在瑕疵为由要求生产者、经营者赔偿的。
  8.通过夹带、掉包、造假、篡改商品生产日期、捏造事实等方式恶意制造或虚构消费者权益争议事实,胁迫或者变相胁迫经营者。
  9.因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获得惩罚性赔偿后、再次购买相同商品或接受服务重复索赔的。
  10.其他符合以牟利为目的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等恶意投诉特征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