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质座位大量被“锁”,想选心仪座位要花钱买积分

央视曝光坐飞机选座“潜规则”

字数:1,753 2025年12月03日 时事

  近段时间,飞机“锁座”以及有偿选座服务引发广泛热议,不少消费者反映,在线选座时,经济舱前排、靠窗、靠过道等较为便利、舒适的座位常被单独锁定,要想选择则需要额外付费。央视记者在采访中发现,不少消费者都遭遇过飞机“锁座”的情况。旅客张女士告诉记者,如果没有足够的积分,要想兑换心仪的座位就需要花钱购买积分。在航空公司的App上显示,10个积分两元钱。按照这个兑换,第一排需要2000积分,换算下来需要额外加400元。
  江苏省消保委
  已对10家航司展开调查
  针对旅客反映航班“锁座”的问题,江苏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选取了国内10家航空公司进行调查,包括南方航空、中国国航、海南航空、厦门航空、深圳航空、山东航空、四川航空、东方航空、春秋航空、吉祥航空,并于近日公布了调查结果。
  此次调查通过实际购票体验等方式,重点核查这10家航空公司在经济舱的“锁座”比例、“锁座”范围、兑换模式等内容,结果发现,这10家航空公司的经济舱均存在锁座行为,购票阶段“锁座”比例介于19.9%到62.1%之间,均值达到38.7%。
  江苏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投诉部主任傅铮说,被调查的厦门航司航班“锁座”率高达42.5%,大多数航空公司“锁座”比例达到30%以上,部分在50%以上。
  江苏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投诉部工作人员张延菲表示,调查发现,10家航空公司锁座范围高度集中于经济舱前排、靠窗及靠过道等消费者偏好的优质座位,仅开放中间区域、机尾等舒适度较差的座位供免费选择,限缩了消费者的选择权。
  调查发现,10家航空公司锁定优选座位的解锁机制存在变相付费、挤压普通消费者权益现象。这些被锁定的优质座位,大多需要乘客用会员积分或里程来兑换,非会员或不常坐飞机的旅客,只能被动接受非锁定座位。
  此外,部分航空公司可通过积分兑换或付费购买等方式解锁优选座位,基础服务转为收费项目,变相抬高了旅客的出行成本。
  为何“锁座”?
  航司理由牵强与事实不符
  航空公司为什么要“锁座”?是否有统一的标准?对此,江苏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也进行了调查,就“锁座”原因,多家航司的解释与实际调查结果相矛盾。
  江苏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副秘书长陈炳材说,南方航空、山东航空、厦门航空等多家航司客服以预留特殊旅客座位、保障应急座位使用、维持飞行配载平衡等为由,强调经济舱“锁座”的合规性。但据购票调查结果显示,航司“锁座”比例大多达到30%以上,与“预留特殊旅客座位”说法相悖,除安全出口位置外,大量靠窗及靠过道等较便利、舒适的位置被锁定,与“保障应急座位使用”说法相悖。消费者需权益抵扣或付费即可解锁的说法,与“维持飞行配载平衡”的理由相悖。
  其中,中国国航、深圳航空客服回复相对模糊,以系统默认规则进行回应,未给出明确合理的依据。而在“锁座”范围方面,多数航空公司的划定标准无统一规范,且锁定范围存在明显差异。四川航空、海南航空客服表示,一般情况下经济舱的前7排为里程或积分兑换座位。厦门航空、山东航空、深圳航空客服表示,经济舱前排为里程或积分兑换座位,未明确具体排数。春秋航空客服表示,经济舱前十几排均支持付费升级或权益包购买进行选座,锁定区域覆盖经济舱前端大部分优质座位,超过其他航司的锁定区间。
  飞机“锁座”
  涉嫌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
  通过人为增设选择限制,让有迫切需求的消费者额外付费或消耗权益,航司“锁座”行为锁的不仅是座位,还涉嫌侵犯消费者的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等多项合法权益。
  河海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李祎恒说,航司未在购票环节明确告知免费选择范围、优选座位兑换标准、座位开放时间等关键信息。使用“具体以系统展示为准”的模糊表述,或者仅在选座环节通过系统展示限制条件,为航司单方锁座提供弹性空间,导致消费者购票时无法预判座位权益,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规定,侵犯消费者知情权。同时涉嫌违反价格法第十三条“明码标价”和“经营者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的规定。
  专家表示,航司将大量常规便捷座位划为“优选座位”,并纳入付费或积分兑换范围,仅开放少量座位供免费选择,且未说明划分依据,实质上压缩了消费者的选择空间。这种行为通过会员等级或付费能力对座位资源进行差异化分配,将基本的“座位选择权”拆分出付费服务,因设置不合理交易条件,违反公平原则,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九条、第十条规定,侵犯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与公平交易权。
  据央视新闻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