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民政部获悉,民政部、财政部近日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临时救助制度的意见》,提出全面推行急难事项“小额快救”,办理时限一般不超过3天。
意见明确,对因遭遇突发变故、意外伤害、重大疾病等急难情形,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或者个人,简化审核审批程序,实施“小额快救”,直接登记救助对象、事由、金额等信息,不再进行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和公示;救助对象、急难情形、救助金额、经办信息等相关资料应按规定留存备查。同时,为兼顾效率与公平,意见明确救助标准最高档不超过当地一个月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针对现实中还有一些群众在经低保、特困供养等基本生活救助以及教育救助、医疗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等专项救助之后,基本生活仍有严重困难的情况,意见提出要及时给予临时救助,并进一步简化了相关审核审批程序。比如,对于已经认定为低保家庭、低保边缘家庭或刚性支出困难家庭的,实施临时救助时,重点核实家庭必需支出情况,一段时间内可不再核查其家庭收入和财产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