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最高法核准 明家犯罪集团11名罪犯被执行死刑

字数:345 2026年01月30日 时事
  2025年9月29日,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故意伤害、非法拘禁、诈骗、开设赌场等罪,判处明家犯罪集团案明国平、明珍珍、周卫昌、巫鸿明、吴森龙、傅雨彬等11人死刑,并判处相应附加刑。
  明国平、明珍珍等被告人提出上诉,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经开庭审理,于2025年11月25日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最高人民法院经复核确认,2015年以来,以明国平、明珍珍等家族核心成员为首要分子的明家犯罪集团,在缅甸设立多个园区,实施电信网络诈骗、开设赌场等犯罪,涉诈、涉赌资金100余亿元,造成中国公民14人死亡、多人受伤。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核准明国平、明珍珍、周卫昌、巫鸿明、吴森龙、傅雨彬等11人死刑。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收到最高人民法院的刑事裁定书和执行死刑命令后,依法对11名罪犯宣判并执行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