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市公租房一、二类家庭优先优待家庭14日起摇号配租

30日内未办理进户家庭3年内不得再申请实物配租

字数:881 2026年04月11日 都市圈
  本报讯(记者 刘述波)10日,哈市住房保障中心发布《关于哈尔滨市2026年公租房优先优待家庭摇号配租有关事宜的公告》,根据《公告》,哈市2026年公租房一类、二类家庭中的优先优待家庭摇号配租工作将于14日起正式启动,配租范围涵盖道里区、道外区、南岗区、香坊区、平房区、松北区内已取得《哈尔滨市保障性住房资格通知书》,并已申请参加此次实物配租的一类、二类家庭中的优先优待家庭。
  14日公开摇取选房顺序号
  将对摇取顺序号过程全程公证
  根据《公告》,已配租公共租赁住房的家庭及2023年4月3日以后参加公共租赁住房摇号配租的中号放弃和退房家庭,不在此次配租范围内。
  此次配租将按照先公开摇取顺序号,再依序选房的方式进行。4月14日(星期二)上午9时30分,摇取顺序号工作将在哈市城投润众房产经营公司(道里区顾新路669号)会议室开展。届时,各区政府将选取1名到场群众代表和1名工作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入场,无关人员无需到场。黑龙江省哈尔滨国信公证处将对摇取顺序号过程全程进行公证,顺序号结果将于4月15日通过市住房保障中心公众号公示3天,公示信息会进行保密处理,到期后撤除。
  30日内未办理进户家庭
  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实物配租
  根据《公告》,4月15日至17日,待配租房源将通过市住房保障中心公众号公开公示3天,到期撤除。选房时间为4月20日至4月22日,每日8时30分至11时30分,13时30分至16时30分,地点同样位于道里区顾新路669号的哈市城投润众房产经营公司。申请家庭需按摇取的顺序号选房,并在《公租房配租确认单》上签字。
  《公告》同时明确,在办理入住前,如配租家庭不再符合我市保障性住房条件,将取消其实物配租资格,不予办理进户;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无共同申请人的保障家庭,原则上不得申请本年度公租房配租;已申请本次公租房资格优先优待家庭摇号配租的家庭,不得参与本年度其他批次公租房摇号配租;对当日应到场但迟到场的选房家庭,安排在当日选房时段结束后进行选房;对无正当理由当日应到场但未到场的选房家庭,视为自动放弃本次选房配租资格。
  此外,对自接到正式通知30日内未办理进户的家庭,将视为自动放弃实物配租资格,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实物配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