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生健康委等8部门7日公布《关于改革完善儿童用药供应保障机制的实施意见》。意见提出16条具体措施,更好满足儿童疾病防治用药需求,全面提高儿科供药用药能力。
《意见》提出完善儿童用药研发创新机制,聚焦儿童重大疾病和用药负担,满足临床急需,引导协同研发,填补用药空白。丰富儿童用药临床研发模式,鼓励支持国家医学中心、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和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等儿科研究型病房建设,健全儿科临床高水平研究平台和综合保障体系。规范药品说明书儿童用药信息,支持符合条件的儿科相关医疗机构、行业学(协)会对已上市化学药品及治疗用生物制品(细胞基因治疗产品和血液制品除外)的药品说明书,按规定提出增加和补充完善儿童适应症、用法用量等重要信息。创新儿童中医药研发机制,充分运用中医药理论、中药人用经验和临床试验数据等,开展符合儿童生理、病理特征的中药研究,建立符合中药特性、突出中医优势、适配儿科临床需求的专属研究范式和科学证据体系。完善儿童用药临床应用指导原则,聚焦儿科常见病种,依据循证医学证据和临床实践,制定儿童用药临床应用指导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