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杨茉)8日,南岗区教育局最新发布《南岗区2026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明确中小学招生入学要求,对16所小学实施“五年一学位”制度,提前两年购买住宅、落户时间限定政策等进行详细解读,并发布2026年南岗区小学各学校招生学区范围及公办初中对口小学安排。
2026年小学招生入学年龄要求
2026年小学招生入学对象为年满6周岁(2019年9月1日—2020年8月31日出生)的适龄儿童,不得接收不满6周岁的儿童入学。适龄儿童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需暂缓入学的,应由其法定监护人向其户籍地所在学区的公办小学提出推迟一年入学的申请,由学校报区教育局批准后方可暂缓入学。暂缓入学期满,没有特殊原因的应及时入学,确需继续暂缓入学的,要继续提出申请并经批准后方可继续暂缓入学。上一年度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未入学的,可向区教育局提出入学申请,未按时提出申请,擅自延缓入学的超龄儿童,由区教育局统筹安置入学。
严格执行公办小学按学区招生政策,学校接收学区内和区教育局统筹安排的适龄儿童,不得跨学区招生。适龄儿童入学报名时,应提交适龄儿童及其监护人的户口簿、住宅产权证或公有产权住宅承租证等证件。
16所“热点小学”学区入学实行“五年一学位”学位锁定制
2026年,适龄儿童在南岗区16所“热点小学”学区入学的,需遵循“两个一致”原则,即:适龄儿童户籍应与其父母户籍一致(户主为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址与住宅产权证或公有产权住宅承租证一致(住宅产权人或公有产权住宅承租人为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集体户口和产权不足100%的住宅不作为小学招生入本学区依据。不符合“两个一致”原则的,由区教育局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学校就学。
自2020年7月20日起,16所“热点小学”(含校区)实行学位锁定制,即继红小学一曼街校部(原南岗校区)、继红小学永丰大街校部(原哈西一校区)、继红小学绥化路校部(原哈西二校区绥化路校部)、继红小学中兴左街校部(原哈西二校区中兴校部)、花园小学校(南岗校区、哈西校区)、师范附小(含清华校部)、铁岭小学校(南岗校区、鲁商校区)、复华小学校(南岗校区、林大科技园校区)、虹桥第一小学校、虹桥第二小学校、闽江小学校、红岩小学校、奋斗小学校、医大逸夫小学校、马家沟小学校、育红小学校、团结小学校、征仪路学校(小学部)、雷锋小学校等学校。上述学校学位锁定制度自该套住宅从适龄儿童登记入学之日起,原则上五年内只提供一个学位(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的除外)。
十余所学校(含校区)实行购买住宅、落户时间限定政策
继红小学校永丰大街校部(原哈西一校区)、继红小学绥化路校部(原哈西二校区绥化路校部)、继红小学中兴左街校部(原哈西二校区中兴校部)、花园小学校哈西校区、铁岭小学校南岗校区、铁岭小学鲁商校区、红岩小学校、虹桥第一小学校、虹桥第二小学校、闽江小学校、征仪路学校小学部、团结小学校等学校实行适龄儿童入学提前两年购买住宅及落户时间限制政策。2026年入学新生需要提供2024年7月20日之前购买住宅并落户的佐证材料,如果住宅和户籍不符合时间规定,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学校。除上述小学校(含校区)外,南岗区其他小学校不实行购买住宅、落户时间限定政策。
哈尔滨赵一曼红军小学招生在接收持有本学区户口、住宅产权证的适龄儿童的前提下,以居住证办理时间为节点,继续接收2020年12月31日前监护人持有本学区居住证的外来人员随迁子女。2021年1月1日后监护人办理居住证的外来人员随迁子女由区教育局统筹安置就学。
妥善安置外来人员随迁子女的入学
南岗区教育局将按照“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原则,根据外来人员居住的实际情况,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统筹安置外来人员子女就学。适龄随迁子女入学,须提供父母双方或一方及随迁子女的户口簿、父母双方或一方及随迁子女在南岗区居住的居住证,通过“黑龙江省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服务系统”(公众号“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服务平台”)登记免试报名入学,确保“应入尽入”。严防以外来人员随迁子女的名义违规转学、变相掐尖招生等行为。
统筹安排跨区就读的小学毕业生升入初中
跨区就读的学生,小学毕业后可以返回户籍所在区就读初中,也可按照就读小学所在区升入对口初中。拟回南岗区户籍所在地就读公办初中的,须在6月2日—6月16日由监护人在“黑龙江省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服务系统”(公众号“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服务平台”)进行回户籍所在地就读公办初中网上申请并上传相关入学佐证材料,由区教育局统筹安置。
优化“多孩子女公办学校长幼随学”政策
南岗区教育局将遵循“自愿申请、公平公正、就近就便”的原则,帮助家长解决接送不便问题。以《出生医学证明》佐证的多子女家庭:如哥哥(姐姐)根据当年政策在学区入学且在读,弟弟(妹妹)不符合哥哥(姐姐)学校入学条件的,原则上可根据区域情况,在有空余学位的前提下将哥哥(姐姐)转入弟弟(妹妹)就读学校同校就读;如家庭所在房产处于学位锁定状态,家庭因新增子女(二孩、三孩)需在学区内换住房的,根据学校情况为家庭解锁原房产学位,锁定新购买的房产学位,但不得因此产生变相择校的现象。
加强外籍学生的入学管理
南岗区教育局明确规定,只有获得接收外籍学生资格备案的学校可接收适龄外籍学生入学。花园小学南岗校区、复华小学、奋斗小学、雷锋小学、育红小学、清滨小学、医大附属逸夫小学、47中学、156中学、工大附中等学校具有接收外籍学生资格,学位紧张的学校原则上不得接收国际学生就读。外籍适龄儿童通过“黑龙江省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服务系统”(公众号“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服务平台”)报名,并通过查阅学校公众号,与学校保持联系。持有旅行签证的非外籍适龄儿童,不作为接收外籍学生资格学校招生入学依据。
公办或民办学生只能选择一种入学方式,不可兼报
南岗区教育局要求,南岗区民办义务教育学校要严格执行免试入学政策。对报名人数(户籍或学籍在审批地)超过招生计划的学校,实行电脑随机录取,随机录取比例为当年招生计划(进行电脑随机录取计划数)的100%。报名人数(户籍或学籍在审批地)未超过当年招生计划的,直接录取。还有剩余招生计划的,可以跨区(没有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的区优先)招收适龄儿童、小学应届毕业生,跨区报名人数超过剩余计划数的,按剩余计划数100%电脑随机录取。跨区报名人数未超过剩余计划数的,直接录取。九年一贯制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小学部【哈尔滨工业大学附属中学校(哈尔滨工业大学校区小学部、哈尔滨工程大学校区小学部)】毕业生可以根据学生意愿直升本校初中部【哈尔滨工业大学附属中学校(哈尔滨工业大学校区初中部、哈尔滨工程大学校区初中部)】,直升学生不列入随机录取范围,拟直升学生数大于初中部招生计划数的,也须采取随机录取方式确定直升名额。高校举办的义务教育阶段附属学校,高校教职工子女可采取直升方式入学,附属学校仍有空余学位的采取电脑随机录取方式在招生范围内公开招生。
民办、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实行同步招生,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学生只可选择公办或民办其中一种入学方式,不可兼报。所有报名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的适龄儿童、少年,均视为放弃公办小学学区或公办初中对口资格。报名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的,每名学生只能选报1所。通过“黑龙江省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服务系统”(公众号“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服务平台”)按报名志愿随机确定录取顺序号,在规定时间内录满(完)为止。电脑随机录取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并在有关部门及相关人员共同监督下进行,未被录取的学生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报名但未被录取的适龄儿童和小学毕业生,在原学区小学、对口初中有学位的前提下,将统筹安排到原学区小学、对口初中就读;如果没有学位,将统筹安排到相对就近其他学校就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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