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布珍贵历史档案彰显城市治理功绩(上)

字数:3,361 2026年05月20日 副刊
  哈尔滨市临时参议会成立大会会场。
  刘成栋到任视事的布告(部分)。
  同记商场劳资合作合同。
  □胡珀
  1945年抗日战争胜利后,围绕中国向何处去,中国共产党及其领导的人民军队,代表全国人民的意志,主张建立“民主、自由、平等”的国家,同国民党反动派展开坚决的斗争。提出建立巩固的东北根据地,从西北、华北、华东抽调大批干部和部队挺进东北。1946年4月28日哈尔滨解放,我党我军迅速在北满地区,以哈尔滨为中心,恢复经济、发展生产、开展土地改革、探索管理大城市的办法,使哈尔滨在短时间内,快速完善城市功能,民心高度凝聚,成为中共中央东北局、东北行政委员会和东北民主联军的所在地,是东北地区的红色革命根据地。2026年4月28日哈尔滨解放80周年纪念日这天,哈尔滨市档案馆公布了1566件解放战争时期哈尔滨城市管理和发展的珍贵档案。这些详实史料,让人们得以真实地了解那一时期的城市历史,为继承革命传统,发扬光大有益的经验,提供了真实权威、内容丰富的历史依据。
  一
  积累经验
  搭建政权框架
  1946年5月1日,松江省政府主席冯仲云签发命令,任命刘成栋为哈尔滨市政府市长。5月4日,《哈尔滨市政府关于刘成栋市长到任视事的布告》正式发布。布告载明:“成栋受省府命令,承乏市长之职,业于五月三日到任视事。希我哈市全体民众,一体知照,各安所业,从事建设,是为切要。”这份布告虽然是手写稿,但其文号为“秘字第一号”,是哈尔滨市政府成立后颁布的第一份布告,具有重要历史价值。
  1946年5月底,哈尔滨市政府启动旧机构改造,清理整顿旧职人员,搭建基层政权体系。市公安局、社会局、财政局、工务局、教育局、卫生局相继成立;8月以后,民主青年联盟、妇联、总工会、市法院陆续组建。10月,各区政府完成改组,着手建立街道一级政权,首创街公所,成为哈尔滨市街道办事处雏形。
  到1947年,市政府工作人员由1800余人精简至290人;全市11个区、100余个街道,共设立85个街公所,政权基础得到巩固,为城市建设奠定了坚实根基。
  解放战争时期,哈尔滨市委、市政府名称历经数次变更。1946年11月18日前,称中共哈尔滨市委员会、哈尔滨市政府;1946年11月18日至1949年2月5日,改称中共哈尔滨特别市委员会、哈尔滨特别市政府;1949年2月6日,恢复为中共哈尔滨市委员会、哈尔滨市政府;1949年5月21日,根据东北行政委员会命令,哈尔滨市政府更名为哈尔滨市人民政府。
  中国共产党哈尔滨地方党组织由秘密转为公开,不断发展壮大,逐步迈入新阶段。1945年12月,为贯彻中共中央“建立巩固的东北根据地”的指示,中共哈尔滨市委按照“秘密审慎”的方针,在追求进步的青年学生和工人中少量发展党员。哈尔滨解放前,全市党员不足300人。1946年7月,中共哈尔滨市委将建党重点转向工人阶级,着力在工人中培养积极分子,发展党员。至1947年,全市党员增至1004人。1948年起,人民解放战争进入战略反攻阶段,中共哈尔滨特别市委贯彻“大胆、公开、积极”的建党方针,在党内与群众中广泛开展宣传教育,稳步推进公开建党工作,包括公开党员身份、建立基层党组织、发展新党员等。至1948年12月,全市党员增至4013人,党支部增至269个,党的建设迈上新台阶。
  1946年7月1日,中共哈尔滨市委印发《关于目前哈市工作的决定》,这是哈尔滨首份政权建设文件,共8项内容。文件明确规定“市政府为哈尔滨市最高政权机关”,同时部署扩大我党的政治影响力、维护社会治安、保护私人财产、筹备成立临时参议会、管理保护侨民、防范腐化堕落等一系列工作。同年7月12日,中共哈尔滨市委制定并通过《关于哈市的工作方针(草案)》,明确后续工作总体方向,强调当前为新民主主义革命阶段,而非社会主义革命。文件指出,党在哈市的总任务是:发动市区群众,争取改善自己的生活,联合工商业自由资产阶级,彻底摧毁敌伪与封建残余势力与制度,实行民主政治,建立法制的秩序,安定人心,恢复与发展工商业,整顿市政,着力解决部分失业工人与贫民的生活困难。该方针成为我党在哈尔滨开展工作的行动指南,在城市管理、改造与建设实践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1946年7月16日,哈尔滨市临时参议会成立大会隆重召开,与会代表涵盖社会各界,包括社会贤达、士绅、工人、农民、妇女、学生、店员等。会议高举民主政治旗帜,实现哈尔滨市各阶层人士齐聚一堂、共商城市发展的目标。这是哈尔滨历史上的首次,被誉为“哈市80万人民争得民主自由的胜利大会”。会议通过《哈尔滨市人民政治经济清算暂行办法》《惩治贪污暂行条例》《哈市敌伪财产处理纲要》等法规,审议77件提案。7月19日,《哈尔滨市施政纲领》审议通过,共17条,内容涵盖民主政治、人民权利、经济、文化、城市管理、外侨事务等领域,其中4项条款明确了“发展经济”的目标。1947年5月,哈尔滨特别市临时参议会召开第二次会议,会议通过《营业税暂行条例》《内地货物税暂行条例》《市民卫生暂行条例》等法规,以及彻底改造街政权、修铺市郊道路、防疫等相关提案。1949年9月19日,哈尔滨市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筹委会召开第四次会议,宣布哈尔滨市临时参议会完成历史使命,正式结束。2023年1月,“哈尔滨市临时参议会档案”入选国家档案局第五批《中国档案文献遗产名录》,成为研究哈尔滨当年民主法治建设的珍贵史料。
  二
  管理城市
  由治乱入手建立城市秩序
  哈尔滨解放后,如何治理好这座城市,考验着党和政府的政治智慧和治理能力。解放初期,哈尔滨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在极其困难情况下,协调各方力量共同建设和管理城市。
  组建自卫队。在党的领导下,哈尔滨各区街居民、工厂工人、私营商业店员及市郊农民组建自卫队,承担“清剿土匪、缉拿坏人、维持治安、巩固后方,保障前方主力部队安心作战”的任务。自卫队配合主力部队,开展“起枪”(搜缴非法枪支)运动与冬季清奸剿匪行动。其间,中共松江省委发布《关于开展冬季除奸搜匪运动的指示》,中共哈尔滨特别市委宣传部发布《关于学习党章和除奸灭匪的通知》等文件。
  整顿城市秩序。市政府接连发布通告、条例,包括《哈尔滨市政府、哈尔滨市卫戍司令部关于军警乘车一律购票的布告》《哈尔滨特别市卫戍司令部、哈尔滨特别市政府关于节约电气的联合通告》《哈尔滨市卫戍司令部关于各商号公平买卖的布告》《哈尔滨市政府关于道路桥梁河川暂行保护条例》《哈尔滨市政府关于严禁非法拆毁建筑物的训令》等。
  出台地方法规。市政府围绕经济、劳动、卫生、交通等领域,逐步构建地方治理规章体系。经济领域,稳定财政、规范税收,颁布《市委关于统一财政收支几个原则的决定》《内地货物税暂行条例》《哈尔滨特别市战时工商业保护和管理暂行规定》等,稳定市场、保障民生;劳动领域,明确技术人员待遇、统一工资标准,出台《各类技术人员待遇暂行条例》《统一公营企业工资标准的决定(草案)》《私营企业工资方案(草案)》等,分类规范劳动者权益;卫生防疫领域,1946年平房地区发生鼠疫,市政府立即发布《关于市郊发生鼠疫市民注意预防的布告》《关于防止鼠疫断绝二道沟村与哈市交通的布告》,实现依法防控;交通管理领域,制定《陆上交通管理暂行办法》《水上交通管理暂行办法》《妨害交通之暂行罚法》等,城市交通管理步入规范化轨道。
  三
  发展经济
  让市民从温饱中知温暖
  解放初期,哈尔滨百业待兴。市政府确立以恢复经济、发展生产、安定民生、稳定社会、支援前线为中心任务,全市各行各业齐心协力,局面迅速扭转,各项事业快速发展。
  保护与发展私营工商业。市政府秉持“发展生产、繁荣经济、公私兼顾、劳资两利”的方针,保护私营工商业发展。在私营工商业中首创劳资分红制度,并成功推广至公营企业,短期内有效扭转工厂停产、商业萧条的困境。在市政府指导下,职工、店员与资方签订分红契约,构建新型互利劳资关系。1946年7月24日,同记商场召开职员、董事、经理会议,重新制定劳资分红合同,成为新型劳资合作关系的先行试点。同年10月,《同记商场劳资合作合同》正式签订,资方由道外工商界知名人士、同记商场经理徐信之等人代表签字。1946年8月19日,哈尔滨市天兴福制粉二厂召开劳资合作、订立分红契约大会,中共中央东北局书记彭真亲临现场并讲话,阐释党的工商业政策,受到职工群众热烈欢迎。很快,分红制覆盖百货、面粉、油坊、电业等多个行业。(待续)
  (本文图片由作者提供)
  作者简介
  胡珀 哈尔滨市档案馆档案资源开发处三级调研员、副处长,历史学博士。近年来,发表史学文章和论文50余篇。主要研究方向:哈尔滨地方史、东北民族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