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起,个人贷款息费全面透明化

字数:431 2026年07月31日 时事
  8月1日起,个人贷款业务将迎来新变化——贷款人要向借款人展示综合融资成本明示表,准确完整反映个人贷款业务中借款人实际承担的融资成本。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中国人民银行今年3月对外发布《个人贷款业务明示综合融资成本规定》,自8月1日起实施。规定要求,贷款人开展个人贷款业务时,向借款人逐项明示具体成本项目、收取方式、收取标准(折算为年化水平)以及收取主体。同时应明确提示,除已明示的成本项目外,贷款人及其合作机构不再向借款人收取其他与贷款相关的任何息费。新规覆盖银行、消费金融公司、汽车金融公司、信托公司、小贷公司等各类放贷机构。
  新规对百姓日常借贷场景制定了差异化规定:现场办理的,应当在签署贷款合同或办理分期前,由借款人在综合融资成本明示表上签字确认。线上办理的,应当通过弹窗方式向借款人展示综合融资成本明示表,设置强制阅读时间,由借款人在签署贷款合同或办理分期前确认。线上消费场景下办理分期付款业务的,应当在消费订单支付页面以显著方式清晰展示综合融资成本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