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7日从国家医保局获悉,在即将印发的按病种付费3.0版分组方案中,新增了一项制度安排:国家层面遴选158个基层病种,其核心机制是“同病同付”:即在一个统筹区内,基层病种在不同等级的医疗机构执行相同的支付标准。
基层病种是指适宜在符合条件的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收治,相关医疗机构具备承接能力且诊疗技术成熟的常见病、多发病及部分慢性病病种。从病种结构看,此次31个DRG(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基层病种中,内科病种27个、手术操作病种4个。内科病种覆盖了基层日常诊疗中最常面对的高血压、糖尿病、颈腰背疾病、冠心病等;手术操作病种选取了阑尾切除术、腹股沟疝手术、肛周手术、骨科固定装置去除术,这些都是技术成熟、基层具备开展条件的一二级手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