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8月20日从民政部获悉,民政部、财政部近日联合印发了《关于积极发展服务类社会救助的指导意见》。这是社会救助法颁布实施后的首个配套政策文件。
服务类社会救助是通过提供服务实施社会救助的一种方式,主要面向有需求的各类社会救助对象,以满足其依靠自身能力难以获取的基本生活方面的服务需求。意见明确,现阶段各地可根据实际将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作为重点对象,有针对性地提供服务类社会救助。
意见提出建立服务类社会救助需求评估体系,要科学设置需求评估指标,细化评估标准;要结合社会救助对象认定和动态管理工作,同步开展服务类社会救助需求评估,做到定期梳理、更新需求台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