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拍驾车接打电话等交通违法 我省高速新增3处电子眼

字数:287 2026年08月26日 都市圈

  本报讯(记者 孙莹)记者从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获悉,依据有关规定,黑龙江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将在辖区部分高速公路路段新增交通技术监控设备3处,查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启用时间为2026年9月3日0时。
  新增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抓拍交通违法类别为: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违法行为抓拍点位1处。设置地点:绥满高速公路(G10)哈尔滨至大庆段599公里150米处(大庆至哈尔滨方向)。高速公路超速行驶违法行为抓拍点位2处,设置地点为绥满高速公路(G10)哈尔滨至大庆段599公里500米处(哈尔滨至大庆方向);绥满高速公路(G10)哈尔滨至大庆段631公里900米处(哈尔滨至大庆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