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日前下发通知,加强托育综合服务中心有关工作。通知提到,加快托育综合服务中心建设和运营进度。
通知要求,各地要按照托育综合服务中心建设、运营、管理要求,综合考虑当地人口规模、托育需求、经济社会发展等实际情况,建设规模适度、装备适宜、功能完善的托育综合服务中心,同步谋划推动投入运营。
各地要支持、指导托育综合服务中心根据婴幼儿家庭、托育机构的需求,提供针对婴幼儿家庭的托育、科学育儿指导等服务,以及针对托育机构的业务指导等服务,充分发挥对本地区托育服务的引领作用。提供托育服务的托育综合服务中心要坚持最有利于婴幼儿健康成长的原则,严格按照托育服务相关标准规范,提供全日托、半日托、计时托等多种形式服务;创设适宜环境,合理设置班型,科学制定婴幼儿作息和活动方案,提供安全照护、营养膳食、情感关爱等优质服务;严格落实机构管理、保育指导、消防安全、食品安全、人员安全等要求,以高标准确保托育服务的质量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