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8日从中国气象局了解到,中国气象局近日制定了《升放气球安全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规定》和《防雷安全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规定》,推动升放气球和防雷安全管理领域从重审批向强监管、优服务转变。
《升放气球安全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规定》明确生产经营单位判定为升放气球领域重大事故隐患的8项判定规定:未取得《升放气球资质证》却从事升放气球活动的;未经批准擅自升放气球的;未按照批准的申请升放气球的;在规定的禁止区域内升放气球的;系留气球升放的高度高于地面150米的(低于距其水平距离50米范围内建筑物顶部的除外);升放高度超过地面50米的系留气球未加装快速放气装置的;无人驾驶自由气球非正常运行、系留气球意外脱离或发生其他安全事故却未按照规定及时报告的;升放气球现场未指定专人值守的。
《防雷安全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规定》适用于油库、气库、弹药库、化学品仓库、烟花爆竹、石化等易燃易爆建设工程和场所,雷电易发区内的矿区、旅游景点或者投入使用的建(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单独安装雷电防护装置的场所,以及雷电风险高且没有防雷标准规范、需要进行特殊论证的大型项目的防雷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