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20日公布的通知,到2026年底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均应当至少依托1家省属及以上医院开设罕见病门诊,辖区内300万人口以上的地市均应当至少依托1家医院开设罕见病门诊。
这份由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国家中医药局综合司近日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罕见病防治工作的通知》,从强化罕见病预防、推进罕见病诊疗体系建设、提升罕见病诊疗能力水平等方面作出具体部署。在优化罕见病诊疗资源布局方面,通知明确,鼓励有条件的医疗机构积极推进罕见病病房建设,通过多学科诊疗、中西医协同等方式提供罕见病诊疗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