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日,税收征收管理法修订草案经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初次审议后全文公布,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据介绍,现行税收征管法于1992年出台,2001年作了全面修订,距今已有25年,与征纳实践不适应的问题日益凸显,亟需进行修订。
该修订草案一方面更加注重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对税款滞纳金设置了两倍封顶限制,并增加了免予加收的情形;取消复议前清税的规定,不再将缴清税款或提供担保作为纳税人提起行政复议的前提,更好保障纳税人行使行政救济权。
另一方面,该修订草案更加注重规范税务执法行为,进一步明确税务机关依法履职要求,完善税款追征措施及法律责任相关规定,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比如,对逃税、不构成逃税但造成少缴税款后果、有逃税行为但未造成少缴税款后果,分别设置了不同的处罚幅度,体现过罚相当原则。
该修订草案充分适应数字经济发展新形势,明确互联网平台企业应当按照规定办理平台内相关经营者、从业人员纳税申报等涉税事宜,促进新经济、新业态持续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