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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内遛狗不拴绳 惹上官司了
  本报讯(记者 王冠)狗是人类的好朋友,很多人将养的狗当成“家人”一样看待。可是,随着城市中养狗居民逐渐增多,因不拴绳、散放等不文明遛狗行为引发的侵害和纠纷屡见不鲜。不久前,彭凯就因为遛狗时没拴绳闯了祸……
  近日,赵洋在小区内骑行电动车时,为躲避彭凯的宠物狗,摔倒在地并受伤。受伤后,赵洋在医院住院治疗12天,彭凯仅向赵洋支付1000元医药费。双方就赔偿事宜协商未果,赵洋起诉至法院,要求法院判令彭凯赔偿医疗费等损失。
  经过庭审,法官充分了解了案件事实。原来,彭凯在遛狗时,并未给狗拴上牵引绳,任由狗冲到小区路中间,由于当时天色已晚,光线不佳,赵洋在骑车中,发现突然冲出的狗,躲避不慎摔倒这才引发纠纷。为彻底化解矛盾,办案法官耐心向双方释法明理,在充分征求双方当事人意见后,组织双方进行调解。最终,彭凯同意给付赵洋医疗费、住院伙食费、营养费等共计4.3万元。(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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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六条规定:“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造成的,可以减轻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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