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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户100万元存银行,5年后取钱时仅剩1元
法院判决枣庄农商行支付储户存款100万元及利息
  近日,中国裁判文书网披露了一起让人大跌眼镜的案件。2009年,山东枣庄的孙女士在银行存了100万元,5年后取钱时,却被告知存折上只有1元。2020年12月,法院判决银行支付孙女士存款及利息,然而直到今年7月,孙女士始终没能拿回自己的钱。
  一波三折
  银行称存折伪造,储户被刑拘
  2009年7月、9月,孙女士在山东枣庄恒泰农村合作银行两次存钱,总计100万元存款。
  2014年,枣庄恒泰农村合作银行改制,其债权债务由枣庄农商行承担。
  2014年下半年,孙女士持存折到枣庄农商行薛城支行取钱,却被告知自己只有1元钱存款。孙女士与银行方面起了争执,争吵中银行报警,派出所记录材料后并未处理,只是告知孙女士去法院处理。
  为了追回自己的100万元,孙女士将银行告上了法庭。不料,在法院处理的过程中,枣庄农商行报案,称孙女士仿造金融证券。
  枣庄农商行向法院出具司法鉴定意见,以存折交易页码上的字迹不是同一台打印机打印等证明孙女士的存折是伪造的。称孙女士没有证据证明在该行存入了100万元,因此银行与孙女士之间不存在储蓄合同关系。
  2017年1月,针对孙女士涉嫌伪造、变造金融票证,枣庄市公安局薛城分局立案侦查,并于2018年3月21日对孙女士刑事拘留。
  法院判决
  银行支付储户存款及利息
  2020年4月,枣庄市公安局薛城分局出具的《终止侦查决定书》显示,经查明,没有证据证实孙女士实施了变造金融票证的行为。
  2020年12月24日,枣庄市薛城区法院判决,被告枣庄农商行10日内向孙女士支付存款100万元及利息。
  如今大半年过去了,枣庄农商行一直没有履行义务。今年7月1日,法院对枣庄农商行薛城支行立案强制执行。
  官方回应
  枣庄农商银行薛城支行
  已将赔偿款划至指定账户
  8日,山东农信微信公众号发消息称,近日有媒体关注枣庄农商银行薛城支行与枣庄市民孙女士存款纠纷案,山东省农村信用社联社工作组已进驻枣庄农商银行,对事件和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彻查。工作组将以事实为依据,逐一调查存取款流程各个环节,对发现的失职渎职行为严肃追责问责,查实的从重处理,绝不姑息;调查不实的,依法申诉。
  为依法维护储户利益,枣庄农商银行薛城支行已按法院判决,将赔偿款及利息等款项划至法院指定账户。
  综合《新京报》、《中国基金报》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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