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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市公安、教育部门发出提醒
消夏莫忘安全 谨防意外溺水
  市公安局航运分局民警江上巡逻。 警方供片
  本报讯(记者 王骁)近日,我市进入头伏,气温较高。正值暑期,很多市民带孩子到松花江边避暑纳凉。哈市公安、教育部门纷纷发出提醒,在江畔纳凉务必注意安全,不要让孩子独自到江边戏水。
  日前,记者在松花江畔看到,带着年幼的孩子的家长都比较留心,大多牵着孩子的手,远离江水。稍大一点儿的孩子,家长通常不在身边,有的孩子就在靠近岸边的地方蹚水,在巡逻的航运公安分局民警提醒下,才离开江边。
  据了解,哈尔滨市公安局航运分局针对暑期江边游人增多的实际情况,组织警力加大巡逻工作力度,对松花江公路大桥至松浦大桥水域的轮渡航线、客运航线及涉水危险区域进行不间断、往复式、网格化巡控,确保发现险情后第一时间处置。同时,为确保船舶停靠、驶离时安全,加大对码头上下船乘客疏导力度,并向来到江边游玩的老人、家长和儿童讲授防溺水、自救、实施救援等常识,切实提高群众安全意识。
  警方提示,江中水下环境复杂,水面看似风平浪静,其实水下险象丛生,遇到起风的时候,浪急水流快,很容易发生溺水。家长务必提醒孩子,不要到自然水域戏水。家长带孩子在水域周边游玩,也要时刻留意孩子是否离开视线,冒险涉水。成年人也要提高自身安全意识,一定要珍惜生命,切记不要心存侥幸,身体不适或者酒后不要下水,尤其不要到陌生水域野浴,遵守安全提示,做好各种防护措施,才能避免溺亡事件发生。
  教育部门提醒广大家长,务必增强安全意识和监护意识,切实承担起监护责任,加强对孩子的教育和管理,及时掌握自己小孩的动向,了解他们去干什么、和谁去、何时归,经常进行预防溺水等安全教育,给孩子传授相关知识和技能,不断加强孩子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提高孩子的避险防灾和自救能力,严防意外事故的发生,切实担负起监护人的责任。
  学生防溺水“六不”
  ■不私自下水游泳;
  ■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
  ■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
  ■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
  ■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
  ■不熟悉水性不擅自下水施救。遇到同伴溺水时避免手拉手盲目施救,要智慧救援,立即寻求成人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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