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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付式消费维权难?记牢这几点
拟任职干部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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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前交了3万多学费,培训机构却停课了……
预付式消费维权难?记牢这几点
□本报记者 郑炜
又是一年暑期,一些家长纷纷为孩子报名参加特长、运动、文化等课外班,但随之也遇到一些问题:如预交学费后中途难以退费,上课课时超过1/3或1/2则不能退还剩余的学费,校外培训机构蒸发、“跑路”……遇到这种“闹心事”时,该咋办?
A
预交3万多学费遇退费难
记者帮忙成功讨回
近日,家住双城的曹女士向本报记者反映,她的孩子就读双城某中学,因为担心学习成绩落后,就在去年年末到景江东路的某校外培训学校给孩子报名补课。当时约定补习数学、物理、化学、生物等“一对一”课程,共150课时,费用共计48000元,优惠以后实际收取31680元。当时,曹女士曾索要合同,但是,该校外培训机构以各种理由拖延双方签订合同,只是给她开具了一张该培训机构的收费凭证。曹女士因为担心过多与培训机构交涉,影响孩子的补课质量,就一直没有索要合同。
今年1月中旬,该培训机构线下停课,曹女士要求退还剩余19000余元学费,该培训机构的一位工作人员却答复,退费得提前一个月提出申请。春节之后,曹女士曾接到通知3月31日取剩余学费,当曹女士4月1日联系工作人员时,该人答复其已离职,这件事不归她管了。几经辗转,曹女士获得了该培训机构负责人的手机号和微信号,但均无法取得联系。另外,曹女士发现,该培训机构的大门上已经张贴“对外出售”的广告。
曹女士向本报记者反映此事后,记者调查后进行了报道,引起广泛关注。该培训机构此前已声称离职的工作人员又联系了曹女士,退回了19000余元学费。与此同时,10余位与曹女士情况相似的家长,也随后追回共计近8万元的预付补课费。
B
民事检察官
支持市民起诉合法维权
就曹女士追讨预付学费难的问题,记者咨询了哈尔滨市人民检察院民事检察部,询问市民如遇到预付式消费维权难时,该如何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据哈尔滨市人民检察院民事检察部检察官介绍,当国家、集体、社会公共利益及弱势群体的民事权益受到侵害时,有诉权的当事人因诉讼能力欠缺、客观条件限制等原因未提起诉讼的,检察机关可以支持受侵害的单位、集体或个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面对商家“跑路”、拒绝退还消费者预付金等问题,消费者在自身维权存在困难的情况下,可以求助基层检察院民事检察部门对其进行支持起诉,可拨打12309检察服务热线进行咨询。
记者梳理发现,在2018年印发的《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中,提出了四方面具体措施。其中,《意见》第三条措施明确提出,要规范培训行为。要求校外培训机构开展学科类培训的内容、班次、招生对象、进度、上课时间等要向所在地县级教育部门备案并向社会公布,要实事求是地制订招生简章、制作招生广告,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不得一次性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的费用。
C
律师提醒
先签合同再交钱
哈尔滨市龙房川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陈川表示,无论是参加校外培训还是购买商家的产品、服务等,预付式消费时家长或者消费者应当签订书面合同,以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如果服务方不签订或不愿意签订书面合同,作为需求方一定要慎重地了解提供服务主体一方的相关资质和营业手续是否已在相关部门备案,可以找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红盾网查询,确定服务主体的合法性。
陈律师表示,家长如果选择好某校外培训机构并同意签订合同,就一定要先签订合同再交钱。家长在签订合同之前,一定要认真看好合同条款,最好找懂法律的朋友或律师审核一下。如果出现培训机构不提供或者不愿提供合同文本的情况,可能会有不按约定退费的风险。
陈律师提醒家长,如果培训机构的合同条款不合理,或严重排除消费者权利,可以要求变更和撤销相关条款;若服务主体不同意,可以向寻求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撤销不合理的条款,以维护自己的正当合法权益。切不可因一时怕麻烦或者贪图赠课等“小便宜”而导致经济损失。
当心这些坑
一些培训机构在宣传时,声称自己原价五六千,现在正在搞活动,报名只需要一两千。实际上正常收费就是一两千,通过这种欺诈的方式来吸引家长。
校外培训机构通过虚假宣传夸大实力,或者承诺一定会提高孩子的成绩,用这样的方式吸引家长交钱报名。
新晚报制图/田宇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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