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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汉立遗嘱送的房,卖了“接济”大儿子
合法遗嘱 因一个“动作”失效了
  编者按
  遗产几乎关系到每个家庭,在电视剧或是一些调解类的节目中,我们经常能看到一些关于遗产继承的“厮杀”大戏。而如今,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提高,一些老人预先对自己的“后事”进行安排,通过立遗嘱的方式分配遗产,避免亲人之间日后起纷争。不过,今天要说的这起案件,则是由于老人对法律规定一知半解,所立遗嘱不仅没能起到应有的作用,反而成了一家人对簿公堂的“导火索”。
  □本报记者 董 琳
  近日,哈市的孙先生收到一纸判决,让他本就难受的心“雪上加霜”,“父亲的遗嘱白纸黑字写着那个房子给我,这卖房钱怎么就不是我的了?为啥还要分给他们?我要上诉!”孙先生愤愤不平。为他解答咨询的律师告诉他,“如果没有那件事,我支持你上诉,但是现在真没用了。”
  这究竟是怎么回事?黑龙江孟繁旭律师事务所刘颖律师向记者讲述了这起典型的遗嘱失效案例,借此提醒大家,在订立遗嘱时要注意避免瑕疵导致遗嘱失效。
  老父生前立遗嘱
  过程“严丝合缝”
  今年49岁的孙先生在7岁时妈妈去世,他有三个弟弟妹妹,当时最大的才3岁半。后来父亲与宋女士结婚,几个孩子总算有了继母的照顾。在孙先生9岁的时候,父亲为减轻继母照顾孩子的负担,把孙先生送到吉林的奶奶家住,直到成年后才回到哈尔滨。
  相比弟弟妹妹,从小离家的孙先生自然少了来自父母的照顾和疼爱,他与继母的关系比较生分,跟弟弟妹妹们来往也不多。也许是看到了大儿子心里的苦,也许是想给大儿子一些弥补,2018年孙先生的父亲决定将位于哈西的一处动迁房留给他,并认认真真地立了遗嘱。
  这份遗嘱由孙老先生在2018年8月20日亲笔书写,明确说明如有不测,他名下位于哈西大街某小区的房产由大儿子孙先生一人继承;现居住的房产给妻子宋某,其余财产按照法律规定由所有继承人继承。签字、画押、落款的年、月、日一个都不少,还请了两位老朋友做见证人,看得出孙老先生立遗嘱前做过“功课”,这算得上一份严丝合缝的“完美”遗嘱。
  事后,孙老先生将这份遗嘱交由妹妹保管,其他家人不知情。
  2021年初,孙老先生因病去世,其妹公布这份遗嘱的同时也引发了一场不小的家庭风波。
  一心补偿大儿子
  结果却弄巧成拙
  按照孙老先生的遗嘱,除了留给大儿子和妻子的房产,其余财产由全部继承人来继承,可因为老人生病住院多次手术,已经花去所有积蓄。当得知父亲“偏心”把一套价值上百万的房子只留给大哥一人后,弟弟妹妹们感觉不公平。因为宋女士膝下没有自己的儿女,她像照顾自己孩子一样养大孙先生的三个弟弟妹妹,母子四人感情比较深。孙家的这三个孩子觉得父亲这样做对继母也不公平,于是让继母保管好房产证,他们坚决不同意过户。而此时宋女士却说,房子在2020年的时候就卖了,卖房钱120万元都借给老大了。
  对此,孙先生也承认了这件事。原来,2019年孙先生因为做生意急需要资金周转,父亲知道后就把房子卖了,把卖房款120万元借给了孙先生。父亲告诉孙先生,从小他就住在外面,没能像弟弟妹妹们那样得到很好的照顾,并且使得他与继母、弟弟妹妹的关系生疏,自己觉得特别愧疚。所以当知道孙先生遇到困难时,父亲第一时间伸出援手,也是希望孙先生知道,父亲对他还是很在意的,希望他不要责怪父亲当时不得已的决定。
  孙先生当时并不知道这是卖房钱,本打算周转过来就把钱还给父亲。可是不承想生意越发难做,钱也就一直没还。“既然父亲有遗嘱把房子给我,那么这钱我就不用还了,卖房的钱不就等于是房子吗?早晚都是给我的。”孙先生认为,弟弟妹妹们被继母惯坏了,从未考虑过他的感受,父亲的遗嘱对他来说是莫大的安慰,他不接受任何质疑。
  “房产”变“房款”
  遗嘱失效房款需分配
  本来以为胜券在握,没想到却输了官司。一审法院认定,孙老先生的遗嘱失效,判决孙先生归还父亲生前借给他的120万元,这笔钱连同孙老先生的其他遗产,应按照法定继承顺序予以重新分配。对此,刘颖律师为前来咨询的孙先生详细解释了判决的依据。
  “导致这份遗嘱无效的原因是遗嘱的客体存在瑕疵。”刘律师指出,因为遗嘱是立遗嘱人死亡时才开始发生法律效力的单方民事法律行为,等到遗嘱生效时,遗嘱中所涉及的财产如果有瑕疵(即包括实际的毁损也包括权利的瑕疵),那自然不会产生遗嘱人在遗嘱中希望达到的法律后果。
  实际的毁损容易理解,即遗嘱要处分的物已经灭失、不存在,自然也就谈不上继承的问题。
  权利的瑕疵包括:
  1.立遗嘱人在立遗嘱后全部或部分转让了所有权,立遗嘱人不再具有对物的完全处分权。
  2.遗嘱中所涉及的财产根本不归立遗嘱人所有,那么遗嘱中涉及到的对这部分财物的处分自然也就没法实现。
  律师说法
  
  
  
  根据《民法典》第1122条“遗产的范围”规定“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民法典》第1133条规定“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民法典》第266条“私人所有权的范围”规定“私人对其合法的收入、房屋、生活用品、生产工具、原材料等不动产和动产享有所有权。”等法律规定,公民立遗嘱时只能对自己的合法财产享有处分权,如果对不属于个人的财产进行处分,就属于无效处分,会引起该部分内容失效。最常见的就是遗嘱中涉及到夫妻间的共有财产、抚恤金、保险金等,因为此类财产具有很强的人身性质,有其特殊性在里面。因而立遗嘱时,应谨慎处理此类财产,确保立遗嘱人拥有完全所有权后,才能在遗嘱中进行处分。
  刘颖律师说,孙老先生的遗嘱最主要的瑕疵就是遗嘱中列明将要被继承财产被提前变卖,财产标的已不复存在,则推定遗嘱人变更遗嘱。房产变成了房款,尽管二者在现实生活中看起来等同一物,但在严谨的法律中却有着天差地别的法律意义。在孙老先生去世的时候,他名下的房产已经没有了,那么关于房产留给大儿子的遗嘱也就失效了。房子变成了房款,孙老先生的遗嘱中并没有就该房款进行说明,大儿子又不能证明120万元卖房款系孙先生对其个人的赠与,同时又承认是父亲生前借给他,他也准备偿还,所以120万元卖房款仍是孙老先生和宋女士的夫妻共同财产,所有子女们均有权分得应有的份额。
  链接
  写遗嘱要注意啥
  1.被继承人在年老或者有精神性疾病的时候,请优先选择公证遗嘱。年老或者有精神性疾病可能会被认为不具有完全行为能力,而影响自书遗嘱的效力。
  2.手写遗嘱的内容必须全部手写,不能使用电脑打字,之后签字的方式,否则会被法院认为不符合手写遗嘱的法定形式要件。
  3.除完全亲笔书写的自书遗嘱外,其他形式的遗嘱一定要有两个以上的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见证下进行,见证人需要每一页遗嘱上签字。
  即使是自书遗嘱,最好也是有见证人见证,当有继承人对于手写遗嘱的真实性发生争议,就需要进行笔迹鉴定。而笔迹鉴定本身能否进行取决于许多因素,比如是否存在鉴定检材。如果有见证人的话,就可以更加方便地解决这些问题。
  新晚报制图/田宇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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