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版阅读请点击:
展开通版
收缩通版
当前版:07版
为电诈团伙提供10张银行卡后
男子偷渡境外遭限制自由3个月

  本报讯(谢琳 记者 王骁)将10张银行卡和U盾卖给不法分子使用,期望能多赚钱、赚快钱,哪成想,不但被境外电诈人员限制人身自由3个月,一回国还被警方抓了。
  7月24日,哈尔滨市公安局道里分局民警发现一条线索:有人办理大量银行卡及U盾,从事非法买卖活动,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民警迅速开展调查,查明涉案人员为关某并将其抓获。到案后,关某如实向警方交代了自己的犯罪经过。
  原来,今年3月,关某在网上结识了一名网友,对方以底薪2万上不封顶为诱饵引诱其偷渡到境外。对方说其经营的赌场需要银行卡翻流水、“跑分”,让关某用自己的身份证实名办理10张银行卡及U盾给对方使用。关某在利益诱惑下,到各大银行办理了10张银行卡及U盾。3月末,该网友在社交软件上通知关某,让他乘坐飞机将10张银行卡及U盾带到昆明,当地会有专人对接。就这样,辗转数趟列车,关某在翻山越岭后,迷迷糊糊地偷渡到了境外。
  到了境外,关某被对方武力威胁,没收了10张银行卡及U盾,并被限制其人身自由长达3个月。其间,关某携带的10张银行卡被对方用于电信网络诈骗,资金流水数达百万元。直到10张银行卡先后被国内警方冻结后,关某才被释放回国。经审,犯罪嫌疑人关某对其办理10张银行卡及U盾,帮助信息网络犯罪,获利一万元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该人已被道里分局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警方提醒
  面对陌生人许诺的利益诱惑,要冷静判断。向他人出租出售银行卡、电话卡的行为很可能触犯法律,成为网络信息犯罪的帮凶,切不可因一时小利,令自己遗憾终生。

新晚报社版权所有 未经允许不得镜像、复制、下载
哈尔滨日报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许可证编号:2312006004 黑ICP010010-2
新晚报
官方微信
新晚报
官方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