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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市场监管领域重大违法 最高奖100万元
相关暂行办法12月1日起正式施行
本报讯(记者 李佳琪)记者从省市场监管局了解到,日前,市场监管总局、财政部联合印发《市场监管领域重大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并将于2021年12月1日正式施行。
《办法》严格规范举报奖励程序规则,加大举报奖励和保护力度,加强对“假举报”“滥举报”等行为监督管理,提高奖励标准和奖励上限。明确3个等级举报奖励金额分别为罚没款的5%、3%和1%,最低奖励金额分别为5000元、3000元和1000元,每起案件举报奖励金额上限为100万元。单笔奖励金额达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的,由发放举报奖励资金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商本级政府财政部门确定。
原有奖励办法中,一直以“商品货值”作为奖励金额计算基数,执法实践中,容易产生分歧甚至导致诉讼。通过对市场监管领域重大违法案例深入研究分析,以“罚没款”为基数计算奖励金额,更有效、更科学、更便于执行。在调研及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明确以“罚没款”为基数计算奖励金额。
《办法》依法支持和引导举报行为,进一步增强监管合力。同时,规范市场主体生产经营行为,构筑民生领域公平有序的市场秩序和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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