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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改装摩托深夜“炸街” 严查!
团伙10名主要涉案嫌疑人被抓,警方同时查处6家非法改装店

  警方查处非法改装摩托车店。
  本报讯(石磊 邵建华 记者 王骁/文 朱子奇 马邵博 腾宇飞/摄)近期,哈尔滨市公安局接到群众反映有非法改装摩托车深夜“炸街”扰民等问题,为消除隐患,还市民宁静安全的生活环境,冰城公安及时开展整治工作。
  市公安局在接到群众反映后立即开展工作,组织警力采取视频巡查、走访调查等方式发现,自入夏以来,部分摩托车夜间在友谊西路、防洪纪念塔、松北大剧院等路段聚集,实施飙车、鸣喇叭、轰油门“炸街”等行为。针对不同违法行为,公安机关采取多种措施,对现场发现的违法人员,直接予以抓捕;对非现场的违法行为,利用视频拍摄、电子测速等方式固定证据后,对违法人员予以打击。对涉嫌售卖走私车以及非法改装摩托车的店铺从业人员,公安机关视情节予以处罚,对存在其他违法行为的,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截至目前,全市共抓获“炸街”、飙车团伙主要涉案嫌疑人10名,其中,对4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对6人予以行政处罚,查扣非法竞速摩托车12台。同时,对6家非法改装摩托车店进行查处,抓获嫌疑人8名,其中,对1人予以行政拘留处罚,7人移交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处理,共查扣非法改装、无路权摩托车83台。
  警方提醒
  “炸街”、飙车等行为不仅干扰市民生活,更严重威胁道路交通安全,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于此类行为,公安机关将坚决依法严厉打击。为维护道路交通安全,广大机动车驾驶员和相关维修从业人员切勿以身试法。同时,广大市民如发现以上行为请立即报警,公安机关将迅速查处,全力为市民创造安全有序、文明和谐的出行环境。
  “炸街”行为如何处罚
  1.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将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款之规定,对驾驶人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
  2.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将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对伪造、变造的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予以收缴,扣留机动车,处15日以下拘留,并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擅自改装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的(如改装排气管、增加车身大包围、增加大型后扰流板),将依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五十七条之规定,责令恢复原状,并处警告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4.生产、销售拼装的机动车或者生产、擅自改装机动车的,将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三条第四款之规定,生产、销售拼装的机动车或者生产、销售擅自改装的机动车尚不够刑事处罚的,没收非法生产、销售的机动车,可以并处非法产品价值3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有营业执照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没有营业执照的,予以查封。
  5.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的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交通肇事罪追究刑事责任。
  “炸街”
  指机动车猛轰油门或急加速时,发动机、排气筒发出巨大声响,驾驶人通过此种方式吸引旁观者的一种行为。据调查,“炸街”摩托车大多经过非法改装,噪音巨大,常存在无牌无证、驾驶证与准驾车型不符、闯红灯、超速、随意变道等违法行为,且多被用来夜间追逐竞驶、S型骑行、飙车等,极易引发交通事故,存在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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