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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伪造变造核酸检测报告 3人被行政拘留
  本报讯(公宣 记者 王骁)本轮疫情防控以来,全市公安部门严格落实“外防输入、内防扩散”要求,全力守护城市大门。日前,道外分局执勤民警在长江路疫情防控卡点,通过严密盘查,查获3名使用伪造变造核酸检测报告人员,并对其依法行政拘留。
  10月13日16时许,道外公安分局执行长江路防疫卡口前端核查任务的民警王双印、李海光在检查车辆中发现,一辆车牌号码为黑AQQ6**的白色小型宝马牌轿车中有5名乘车人员。当民警要求他们出具48小时内核酸检测报告时,5人出具的为复印件,并自称原件未带在身上。按照“三逐两必”(“逐车、逐人、逐表”“必看、必查”)的原则,民警仔细查看该复印件发现,张某岑、刘某的性别与其出示的核酸报告上的性别不符。两名民警立即向出具核酸报告的通河县人民医院核实情况。医院工作人员答复:按照医院规定,该院出具的核酸检测报告均为原件并盖印医院公章,从不出具复印件且未查询到张某岑和刘某的核酸检测底档。
  据此,民警推断此二人有使用假核酸报告的嫌疑。该卡点值班队长郭庆欣带领核查民警立即控制住该车辆,并将相关人员移交到属地东风派出所进一步核查。
  随后,东风派出所民警连夜开展调查,张某岑、刘某、董某薇先后交代,其持有的核酸检测报告为董某薇找到朋友聂某进行变造的。目前,道外公安分局已对董某薇、张某岑、刘某依法做出行政拘留15日并处罚金500元的行政处罚。相关案件已经移交通河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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