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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疾控中心紧急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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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疾控中心紧急提醒
10月17日,陕西省西安市新增2例外省游客核酸检测阳性病例(闫某、姜某,夫妻关系),为上海某高校退休教师。两人涉及的主要行程轨迹如下:
10月9日,两人乘坐CA1216次航班(上海浦东-西安)在西安中转MU9649次航班(西安-张掖)前往张掖市,后一直在甘肃、内蒙古自驾旅游。
10月15日9:00,二人在甘肃嘉峪关中医医院进行1:10混检,结果异常,但他们未按照当地有关部门的要求原地等候,而是自行离开;10月15日13:38,两人持13日内蒙古额济纳旗人民医院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搭乘MU2165航班(嘉峪关市-西安市)入陕,17时入住唐隆国际酒店。
10月16日9:00,两人乘坐出租车前往西安市第八医院采集核酸,当日17:00核酸检测结果初筛阳性,经当地疾控中心复核阳性,目前在西安市第八医院隔离观察。
为精准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防控策略,有效控制和降低新冠疫情传播风险。哈尔滨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特发布疫情防控提醒如下:
一、请10月9日以来到过甘肃省张掖市和陕西省西安市以及与病例行程轨迹有过交集,特别是同时间去过相同地点或乘坐过同航班、同车次的来哈返哈的所有人员,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立即向所在社区(村屯)、工作单位报备,并配合执行疫情排查、核酸检测、医学观察等防控措施。
二、提醒市民近期不要前往疫情风险地区,如必须前往,务必提前向所在社区(村屯)、工作单位报备,并注意查询目的地的疫情进展及防控措施要求,自备充足的个人防护用品及必要的消毒用品,做好防护,返哈后,要按照我市相关疫情防控政策执行。如与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轨迹交集,或近期接触过上述地区相关人员,应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屯)、工作单位报备。
三、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请勿自行服药,需佩戴口罩尽快到就近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排查和就诊,就诊过程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并主动告知旅居史、接触史。
四、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预防新冠肺炎的有效措施,更是每一位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请符合条件却仍未接种的市民尽快完成接种,共同构建抗击新冠病毒免疫屏障。
五、请广大市民充分认识当前疫情复杂形势,继续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做好个人健康防护,科学规范佩戴口罩,尤其是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以及在人群聚集场所活动时要佩戴口罩。乘飞机等公共交通工具时还应尽量避免接触公共用品、减少进食和饮水次数,并在日常生活中继续遵守保持安全社交距离,不扎堆、不聚集、勤洗手、常通风、少聚餐、分餐制、使用公勺公筷,咳嗽、打喷嚏时用纸巾或肘袖遮挡、进出公共场所等应积极配合体温测量、健康码(行程码)查验等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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