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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哈就业创业落户,已有3613人享补贴资金
@用人单位 人才补贴快来领
  本报讯(记者 于勇澜)《关于鼓励来哈就业创业落户若干政策》自2020年7月实施以来,市人社局共办理了1012家企业的申报,3613名各类人才享受了补贴资金。哪些人员可申领补贴资金?补贴标准是什么?有关部门权威解答。
  补贴对象和标准
  ■9城区内企业和市属事业单位(不含参公、行政支持类事业单位和市属高校)在专业技术领域新引进并落户的毕业5年内全日制博士毕业生,需具备博士毕业证书和博士学位证书,在用人单位从事或兼任专业技术工作。每人每月发放生活补贴3000元,连续发放3年。每人发放一次性安家费10万元,在哈购房时发放一次性购房补贴10万元。
  ■9城区内企业新引进并落户的毕业5年内全日制硕士毕业生,需具备硕士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每人每月发放生活补贴2000元,连续发放三年。每人发放一次性安家费3万元。
  ■9城区内企业新就业并落户的毕业5年内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需具备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每人每月发放生活补贴1500元,连续发放3年。
  ■9城区内企业新就业并落户的毕业5年内全日制普通大专、中专、全日制技工院校毕业生,每人每月发放生活补贴700元,连续发放3年。
  ■9城区内企业和市属事业单位(不含参公、行政支持类事业单位和市属高校)新引进并落户的正高级职称人员(45岁以下),每人发放一次性安家费10万元。
  ■9城区内企业新引进并落户的副高级职称人员(40岁以下)每人发放一次性安家费5万元。
  申报方式
  线上申报:申请单位可登录哈尔滨人社综合服务平台(http://hrbrsj.org.cn/)或通过“哈尔滨人才服务”微信公众号申请办理。
  窗口申报:申请单位可到哈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窗口办理(香坊区和兴路38号1号楼5楼C区窗口)。联系电话:0451-84656008。
  申领流程
  用人单位应根据本单位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信息登记和初审;初审合格后,下载并填写附件;向哈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提交书面申请及相关材料(或线上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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