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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宁3人“祸从手出” 因散布他人隐私被行政处罚
  国内
  连日来,青海西宁警方相继破获两起散布他人隐私案件,对3名涉案人员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10月29日,市民铁某将一份包含他人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家庭住址等个人隐私内容的核酸检测名单发布在两个微信群内。11月1日,市民冶某将一张含有涉疫人员陈某个人隐私信息的照片发布至“家人微信群”,后经群内人员洪某转发至“某业主群”内,致使该照片被大量扩散。
  这两起案件导致公民个人信息泄露,侵犯他人隐私,造成严重不良影响。依照相关法律规定,西宁公安机关对铁某散布他人隐私的违法行为作出2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对冶某、洪某散布他人隐私的违法行为作出拘留十日并处2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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