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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通信公司 私挖道路被责令停工
涉事单位按规定支付5倍道路恢复费用

  本报讯(记者 霍亮 文/摄)17日,香坊城管服务中心队员在巡视中发现,朝阳新路和三合路交汇处有施工人员在冬季道路禁挖期私挖道路。按相关规定,须支付5倍道路恢复费用。
  17日,香坊城市管理服务中心人员在日常巡视期间,在朝阳新路和三合路交叉口附近发现了一处网络通信公司私挖点位,服务中心巡查队员第一时间内责令停工。由于当前处于冬季道路禁挖期,责任单位按规定支付了5倍标准的道路恢复费用,现场交纳。城管部门要求其到香坊区城管局补办审批手续。此外,香坊区执法部门已介入调查,将依法依规对责任单位进行处罚。
  天气转冷,气温下降无法保证道路修复质量,入冬以后我市进入道路禁挖期。在此期间私自挖掘野蛮施工,将无法按照原道路结构恢复道路,易发生塌陷、下沉、破坏原有地下管线等事故,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
  为此,香坊城市管理服务中心积极采取措施,在保证清雪标段巡查和雪场管理等工作下,加大巡视力度,严厉打击破坏城市基础设施行为,消除安全隐患,保障百姓出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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