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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间医保异地就医 相关业务将暂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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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6日至29日升级切换医保信息平台异地就医管理子系统
  □本报记者 于勇澜
  省医保局日前下发关于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异地就医管理子系统切换期间暂停医保异地就医服务的通知。按照国家医疗保障局医疗保障信息化建设工作总体部署,为参保人员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异地就医医保服务,定于2021年11月26日升级切换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异地就医管理子系统,系统切换期间将暂停医保异地就医服务相关业务。
  一、停机时间
  2021年11月26日18时—2021年11月29日6时。
  二、暂停业务范围
  系统升级切换期间将暂停黑龙江省内异地就医和跨省异地就医医保结算业务,包括参保患者异地就医入院登记、出院结算、门诊费用直接结算等业务,以及异地就医线上、线下备案和转诊转院备案服务等。
  三、其他事项
  (一)各市(地)医保部门要组织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在系统切换前,及时为符合条件的异地参保患者及时办理出院结算手续。参保患者需要继续住院的,定点医疗机构应在系统切换前取消医保患者医保入院登记,待新系统上线后重新办理入院登记。参保患者在停机期间入院的,可先自费办理入院登记,待新系统上线后再补办医保登记手续。参保患者在停机期间出院的,定点医疗机构按照参保患者需求提供自费结算或延期医保结算服务。
  (二)参保患者在系统切换期间自费结算门诊和住院费用后,可选择回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手工报销,也可以在业务恢复后回定点医疗机构办理医保补结算。
  (三)异地就医备案和转诊转院备案。参保患者在停机期间因急诊住院或转外就医的,可在业务恢复后5个工作日内办理异地急诊或转诊转院备案。
  (四)各市(地)医保部门要指导定点医疗机构做好系统切换期间解释和引导工作,协调定点医疗机构在新系统上线后为参保人提供医保费用重新结算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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