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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市场监管领域重大违法最高奖100万
  12月1日起,市场监管总局、财政部联合印发的《市场监管领域重大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正式施行,重点对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工业产品质量安全四个涉及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领域的重大违法行为“亮剑”。
  《办法》规定,属于一级举报奖励的,按罚没款的5%给予奖励,按此计算不足5000元的,给予5000元奖励; 属于二级举报奖励的,按罚没款的3%给予奖励,按此计算不足3000元的,给予3000元奖励;属于三级举报奖励的,按罚没款的1%给予奖励,按此计算不足1000元的,给予1000元奖励。
  《办法》规定,每起案件的举报奖励金额上限为100万元。随着《办法》的正式施行,实施20年的《举报制售假冒伪劣产品违法犯罪活动有功人员奖励办法》和实施4年的《食品药品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同时废止。前者的举报奖励上限是30万元,后者的举报奖励上限是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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