羽绒服内挂着长长短短的线头。 贾女士购买的加拿大鹅羽绒服。 羽绒服上的商标被绣错。 近日,上海市民贾女士花11400元在加拿大鹅专门店买了一件羽绒服,因这件羽绒服有多处质量问题要求退货或者退款,却因加拿大鹅规定“中国大陆门店不得退货”而退款无门。据最新报道,1日,上海市消保委约谈了加拿大鹅关联公司希计(上海)商贸有限公司,要求加拿大鹅在2日中午前提交“更换条款”的正式说明。
购买加拿大鹅羽绒服
发现质量问题退货被拒
10月27日,上海的贾女士在国金中心商场地下一层LG1-58号加拿大鹅专门店,购买了一件型号为9512M的羽绒服,价格为11400元。
回家后,贾女士仔细查看发现,这件衣服的商标竟然绣错了:中心太阳处多绣了一根弧线,与真品的图标显然不一样。此外,衣服多处做工也极不注重细节。
记者从贾女士提供的照片上看到,衣服内多处挂着长长短短的线头,口袋内布料边缘没有包边,有脱线现象。贾女士说,衣物的面料也有刺鼻的味道,存在明显的质量问题。
贾女士表示,购买当天刷卡消费前,店员对于购买的商品不能退款退货等细节没有任何告知,“当我刷完卡后,店员递给我一份《更换条款》,要求我签名。” 这份《更换条款》上写道:除非相关法律另有规定,所有中国大陆地区专门店售卖的货品均不得退货。“如果不签名,就不能拿衣服。”贾女士表示,当时,她只能在这份条款上签了字。
10月28日,贾女士向上海国金中心商场加拿大鹅门店店长投诉。店长称,没有权力退货,需要总公司的层面来解决。“我向店长要总公司的电话,他说没有办法提供,要我自己去查。还说公司已经向市场监管局方面提供了这件衣服的报关单和合格的检测报告,要求我提供给公司衣服不合格的检测报告,才可以退货。”贾女士不解,“商家售卖的次品衣服,还要我来出具检测报告才能退货,这是什么道理?”
多地加拿大鹅门店
均表示“不可退货”
关于“不可退货”的政策,北京三里屯加拿大鹅门店的一名工作人员也证实,在专门店里购买的产品确实不能退货,这是因为顾客在购买时候看到的东西是“实体物品”,所以不可以退。
此外,重庆IFS加拿大鹅快闪店的一名员工表示,在中国大陆专门店销售的所有产品均不能退货。这名员工还说,“这是中国(大陆)的普遍政策。”
加拿大鹅改口
符合相关规定可以退货
1日上午,加拿大鹅就中国大陆地区退换货政策发布说明:加拿大鹅中国大陆地区专门店《更换条款》中第一条的含义为:在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情况,所有中国大陆地区专门店售卖的产品可以退货退款。第七条进一步明确表示,更换条款“不影响顾客依据相关法律享有的权利。”
加拿大鹅被约谈
要求交“更换条款”说明
1日上午,上海市消保委约谈了加拿大鹅关联公司希计(上海)商贸有限公司,公司派外部律师、高级客户体验经理和国金门店店长参加了本次约谈会。
约谈反映出,加拿大鹅参会人员对专门店“更换条款”的具体含义并不了解。参会人员所表述的公司退换货流程与消费者反映的实际情况多有出入,上海市消保委要求加拿大鹅在12月2号中午前提交“更换条款”的正式说明。
在约谈中,上海市消保委询问了中国大陆以外区域加拿大鹅专门店退换货条款是否与中国大陆相一致,加拿大鹅参会人员表示不知道,加拿大鹅参会人员也确认了在加拿大鹅官网上30日无理由退货的相关条款,并表示该条款不适用于中国大陆,中国大陆适用7天无理由退货条款。
专家说法
加拿大鹅的更换条款
是无效的“霸王条款”
北京阳光消费大数据研究院执行院长、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会副秘书长陈音江表示,加拿大鹅的条款既不合理也不合法。除非是有瑕疵的商品,商家又提前告知了商品瑕疵,商家才可以要求不能因该瑕疵问题退换货。如果是正常销售商品,商家即使通过签约或告知方式约定不能退货,这种签约或告知约定显然排除或者限制了消费者权利,属于不公平不合理的格式条款,是无效的“霸王条款”。
观点
质量差却拒不退货
只能剩“一地鹅毛”
针对“加拿大鹅拒不退有质量问题的羽绒服”,央广网评论称,羽绒服出现质量问题,品牌方首先要做的是积极同消费者沟通,拿出解决问题的诚意和方案。加拿大鹅却给消费者限定维权的条条框框,一句加拿大鹅规定中国大陆门店不得退货让消费者碰壁而回。用地域来区别对待消费者,这样的“双标”,是满满的“傲娇”,必定不被中国法律所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也绝不是某个厂家一纸条款就能有“豁免权”的。
加拿大鹅之所以这样自信,似乎心里已形成一种自我认知:穿着本品牌羽绒服是一种身份和品位的象征,即便质量和服务存在瑕疵,都能被品牌光环所掩盖。但须知,服装品牌从来没有永恒的王者,质量和服务的上乘才能坐拥王座。现在,中国国产品牌羽绒服早就用质量和设计“扬帆出海”,如果加拿大鹅还迷失在自我遐想之中不思进取,那么剩下的只能是“一地鹅毛”!
综合《中国日报》、《新闻晨报》、《每日经济新闻》、《北京青年报》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