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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筹资标准是多少?如何享受“两病”门诊待遇?
  城乡居民医保热点问题权威解答



  □本报记者 于勇澜
  近日,市医保局推出《哈尔滨医保100问(2021版)》,本报摘录颇受市民关注的城乡居民医保热点问题。
  1
  新生儿及新入学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期限?
  答:新生儿自出生之日起90天内(含90天)办理参保登记并按规定足额缴纳医疗保险费的,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新入学大学生按照规定参保缴费的,自入学之日起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2
  2022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是多少?
  答:2022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为930元,其中:政府补助580元,个人缴费350元。
  3
  城乡参保居民患有高血压和糖尿病的,如何享受两病门诊待遇?
  答:认定方式:一是部门间协作直接认定。卫生健康部门管理的高血压、糖尿病规范化管理人群,整体纳入“两病”保障范围,参保居民不再进行“两病”门诊用药资格认定。二是利用医保数据直接认定。申请门诊特殊慢性病鉴定的高血压、糖尿病患者,经鉴定不符合门诊特殊慢性病标准但符合“两病”标准的,直接纳入“两病”保障范围。三是参保居民主动认定。参保居民持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以上级别定点医疗机构诊断证明到二级及以下定点医院(含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申请认定,即纳入“两病”保障范围,享受相应待遇。
  费用结算:已认定的“两病”患者可在哈尔滨市任意二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购买“两病”药品,实行医保直接结算,“两病”患者只需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部分。
  享受待遇标准:“两病”患者在二级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相关医疗费用,政策范围内支付比例为55%;在二级以下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有关医疗费用,政策范围内支付比例为60%。“两病”门诊用药起付标准为50元,高血压患者降血压用药每年最高报销300元,糖尿病患者降血糖用药每年最高报销500元。
  4
  城乡参保居民患者在外地就医的医疗费用收据丢失,还能报销吗?
  答:由于参保人自身原因造成异地费用票据丢失的,可到发生相应医药费用的医疗机构补制票据,补制的票据可为丢失票据的存根联复印件,标注“补制票据”字样,并加盖医疗机构公章或财务专用章,可作为报销凭证。对于医疗机构无法提供票据存根联复印件的,应提供加盖公章或财务专用章的证明,并在证明中注明丢失票据的号码、金额和收费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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