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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市57人被列终生禁驾“黑名单”
其中22人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构成犯罪


  本报讯(姜文鑫 记者 孙莹)半夜醉驾撞伤摩托车驾驶人后逃跑;光天化日之下,撞伤骑车人一逃了之……近日,哈市交警部门公布了2021年终生禁驾人员名单,57人“榜上有名”。
  据介绍,构成“终生禁驾”的情形有两种:一是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的。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的规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二是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的规定,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2021年,哈尔滨市共有57人被终生禁驾,均是在今年被法院判决构成刑事犯罪后依法做出处罚决定的(因存在法律程序时限问题,涉及案件发生的时间绝大多数在2020年)。名单中,年纪最小的为24岁、最大的为64岁。其中,20岁-30岁(不含30岁)9人、30岁-40岁(不含40岁)25人、40岁-50岁(不含50岁)13人、50岁-60岁(不含60岁)8人、60岁以上2人。从违法行为上来看,此次酒后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共计22人;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的,共计31人;酒后驾驶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的4人。
  交警部门表示,被列入终生禁驾“黑名单”的人员,将被实施动态监管,一旦发现其再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系统将会自动锁定不予办理。同时也提示广大市民,守法出行是全社会共同的行为准则和责任,切勿心存侥幸,以身试法,让我们共同维护安全、有序、文明的道路交通环境。
  案  例
  撞人后逃逸
  赔偿60余万元
  2020年7月25日4时50分,63岁的孙某某驾驶黑AP55**号比亚迪轿车在友谊东路由东向西行驶至北十六道街交口处,将骑单车的齐某撞倒。肇事后,孙某驾车快速绕开被撞人逃离现场。
  齐某被送至医院后,检查出脑脊液耳漏、鼻漏,左侧6根肋骨骨折、右顶硬膜外血肿等多处伤情,检验鉴定为重伤二级。交警道外大队接到报警后,立即开展侦查,于当日将驾驶人传唤至大队。据办案民警介绍,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孙某涉嫌交通肇事罪,应追究其刑事责任且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要自行赔付伤者相关费用60余万元。
  喝了三瓶啤酒
  醉驾撞人后逃逸
  2020年6月28日23时许,王某驾驶黑A5P2**号车辆在达富路由西向东行驶时与一辆摩托车相撞,摩托车驾驶人被撞至路边沟内。肇事后,驾驶人王某驾车逃逸。
  后来,王某迫于压力向公安机关投案。据其供述,当天22时许,他在工厂宿舍喝了3瓶啤酒后驾车回家,途中与一摩托车相撞,慌忙中他逃离了肇事现场。
  后经检测,王某血液中酒精含量高达131.1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因摩托车驾驶人伤情严重,王某共需支付40余万元的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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