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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素养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作为评优评先重要参考
做家务将记入学生综合素质档案
  □本报记者 杨茉
  记者从哈尔滨市教育局获悉,哈市近日制定出台《哈尔滨市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实施方案》。哈市将树立“开门办劳动教育”理念,突出地域优势,将“五色教育”与劳动教育相融合,把劳动教育纳入人才培养全过程,覆盖大中小学各学段,贯穿学校、家庭、社会等各方面,探索建立具有特色的劳动教育模式,紧密围绕学生生活实际,强调身心参与,养成劳动习惯,增进劳动情感,锻炼劳动能力,树立劳动精神,注重教育实效,加快哈市建设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的教育体系。
  校内劳动 每周不少于一小时
  哈市将制定劳动教育任务清单。在大中小学开设劳动教育必修课。大中小学每学年设立劳动周,可自主安排,以安排集体劳动为主,劳动时间不少于20小时,高等学校也可安排劳动月。
  同时,丰富校园劳动内涵,发挥学校在劳动教育中的主导作用,中小学校内劳动时间每周不少于1小时。在校园文化中强化劳动文化,结合学雷锋纪念日、植树节、劳动节、丰收节等开展劳动主题教育,开展劳动模范、大国工匠、科学家等先进人物进校园活动。学生要独立承担扫除任务,开辟农业种植园、组织劳动文化讲堂、劳动技能和成果展示,评选劳动小能手、校园义工等,设立劳模工作室、技能大师工作室等,多渠道引入社会各类劳动教育资源。
  家庭劳动 每周不少于两小时
  哈市将充分发挥家庭在劳动教育中的基础作用。家长要为孩子树立正确的成长观和成才观,当好孩子劳动教育“第一任教师”,鼓励“手把手”教会孩子家务劳动,每年学会1—2项生活技能;注重言传身教,培育优良家风,培养孩子主动承担家务劳动并参与家庭事务管理;与孩子一起参加社会公益劳动。
  学校要明确学生家庭劳动时间每周不少于2小时,合理布置家庭劳动作业,要建立家务劳动清单并随时反馈成果,把学生家务劳动等情况记入学生综合素质档案。职业院校和普通高等学校要明确生活中的劳动事项和时间,纳入学生日常管理工作。
  校外劳动 小学三年级以上每学年不少于一次
  各级政府部门将积极协调和引导企业、工厂、农场等组织履行社会责任,开放实践场所,支持学校组织学生参加力所能及的生产劳动、参与新型服务性劳动,使学生与普通劳动者一起经历劳动过程。
  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及各类公益基金会、社会福利组织要组织动员相关力量、搭建活动平台,共同支持学生深入城乡社区、福利院和公共场所等参加志愿服务,开展公益劳动,参与社区治理。
  普通高等学校和职业院校实习实训基地要面向中小学生开放,指导学生开展职业技能的劳动体验。小学三年级以上每学年校外劳动不少于1次,普通高等学校、职业院校每学期课外校外劳动实践不少于1次。
  校校有劳动教育教室 县县有劳动实践基地
  哈市将拓宽劳动实践场所,完善学校建设标准,按照劳动教育教学及实践需求配齐建好与学校规模相适应的劳动实践教室、实训基地等。努力做到“校校有劳动教育教室、县县有劳动实践基地”。积极探索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吸引社会力量提供劳动教育服务。支持各区县(市)建立建设规模与所服务的学生数量相适应、功能配套的中小学生综合实践学校,充分发挥中小学综合实践学校的综合育人功能。
  同时,提升教学研究与指导能力。各级中小学教研机构要配备专职劳动教育教研员,强化对教研员的专职培训和指导,提升教研员教学研究与专业指导能力,创新教研方式,提升教研工作针对性和实效性。
  学生劳动素养 作为评优评先重要参考
  哈市将深化劳动教育评价,明确不同学段、不同年级劳动教育的目标要求,评价内容要紧扣劳动教育课程要求,客观准确地反映学生在真实情境下劳动表现,从品质、观念、能力、习惯、劳动成果等方面进行过程性评价,评价要覆盖各类型劳动教育活动。将劳动素养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作为衡量学生全面发展的重要内容,作为评优评先的重要参考和毕业依据,作为高一级学校录取的重要参考。
  同时,建立政府负责、社会协同、部门参与的统筹机制,建立区县(市)政府统筹规划配置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劳动教育资源的机制。建立全面实施劳动教育的长效机制。将把劳动教育纳入素质教育评价体系,纳入义务教育优质建设指标体系,纳入对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考核体系。对政府和有关部门保障劳动教育情况及学校组织实施劳动教育情况进行督导,同时作为衡量区域教育质量和水平的重要指标,作为对被督导部门和学校及其主要负责人考核奖惩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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