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生发,曾任甘肃省临夏州委秘书处副处长,临夏州广河县委副书记,临夏州永靖县委书记,临夏州康乐县委书记,平凉市副市长,白银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党组成员、副厅长。2021年4月,甘肃省纪委监委对李生发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立案审查调查并采取留置措施。2021年11月,李生发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2021年12月16日,李生发涉嫌受贿罪被提起公诉。
李生发
李生发收受的金条。
整日想着投资捞快钱
导致自己债务缠身
留置期间,李生发常提起年幼时母亲给他讲的“太阳山上捡金子”故事——有两个穷人相约到太阳山捡金子,到了山脚下看到满山的黄金,张三捡了一块就回,赶在太阳出来前回到了家。李四捡了一块又一块,怀里抱了一堆,走得太慢没来得及下山,太阳出来后将他晒死在黄金堆上。“母亲总是以此叮嘱我,纵使生活贫穷清苦,也不要想着占便宜,千万不能像李四一样,人心不足蛇吞象,最终自取灭亡。”李生发说。
李生发的父母言传身教,二人勤勤恳恳干农活,踏实本分做人。他们给李生发取小名为“居良”,希望他做一个良善、正直的人。
遗憾的是,李生发有了权力后,忘记了父母的谆谆教诲,丢失了淳朴品质。相反,他贪欲膨胀、财迷心窍,把“当官发大财”当作人生追求,最终成了太阳山上的李四。
“李生发的三观本身就不太正。”办案人员说,“他最大的特点就是爱钱。”
李生发出生于临夏州一个贫困家庭,在他小时候,除了过年,很少有吃饱饭的时候。“记得刚要上学那会,我天天蹲在鸡窝旁,母鸡一出窝,赶紧小心翼翼地捡起热乎乎的鸡蛋积攒下来,终于凑够20颗,交了学费,来到了盼望的校园。”李生发回忆道,“我知道自己背负了一家人的期望,因此不敢懈怠,努力学习。”
1981年,李生发考入临夏师范学校。毕业后,他被分配到临夏县一所学校任教。彼时的李生发有干劲肯拼搏,机缘巧合,第二年,他就被调到临夏县委宣传部工作。进入宣传部工作后,李生发很快向党组织递交了入党申请书。
1986年,李生发光荣地加入了中国共产党。这之后,他辗转经历了多个工作岗位,工资收入逐步提高,生活质量有所提升。他本应把更多的精力放在为党工作上,却开始心思漂浮,整日想着如何投资捞快钱,导致债务缠身。“我家境贫寒,工作后急于改变窘迫的生活,结果错误投资导致经济状况雪上加霜。直到40岁,我才过上不用还债的日子。”李生发坦言,“前40年的贫穷和困顿,在我心里打下了深深的烙印,让我格外渴望金钱。”
把管理服务对象
变成勾肩搭背的“兄弟”
2006年,李生发的事业迈上一个新台阶,他被提拔为永靖县委书记,手中的权力大了,接触的人也多了,在一些人的眼里,李生发成了必须“拿下”的“猎物”。
“当上县委书记后,第一次有人将装有两条烟的文件袋放到我的办公桌上,我推辞不掉,收下后,心里总是惴惴不安。”最终,在退还与不退间,李生发选择了后者,迈出了收受礼品的第一步,“到收下第二个人送的茶叶、第三个人送的字画后,我慢慢习以为常。逢年过节把这些礼品送给亲友时,心里还有一种成就感,觉得自己当了官有本事、有面子。”
随着时间的推移,在与形形色色老板的接触中,李生发内心逐渐失衡。“为什么我这么努力却过得清苦?”“凭什么老板们赚钱那么容易?”这两个问题成了他的心魔,不断侵蚀着他的思想防线。
特别是在接受了老板们的高档宴请后,他的理想信念愈发动摇,把宗旨意识、纪律规矩抛之脑后,平日里的管理服务对象变成了勾肩搭背的“兄弟”,正常的项目洽谈变成了“友好合作”。在欲望的支配下,李生发频频踩“红线”、闯“雷区”,在党的十八大甚至十九大后仍不收敛,多次接受私营企业主的宴请、旅游安排,非山珍海味不吃,非限量版高档酒不喝,饭后定要前往夜总会唱歌娱乐,并接受有偿陪酒服务。就这样,李生发从谨小慎微到挥霍放纵,从小占小收到大贪大敛,在违法乱纪的泥潭里愈陷愈深。
经查,2006年至2020年,李生发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房地产开发、公司注册、工程承揽、职务晋升等方面谋取利益,先后收受陈某等18人贿赂款物折合人民币共计2281万余元。
心正则廉,无欲则刚。对党员领导干部而言,廉不廉、贪不贪是一种选择,也是一种考验。如果像李生发一样,在当官、发财的认识与选择上没有把握好,信仰迷失、精神上严重缺“钙”,初心一旦让位于私欲,就会以权谋私、腐化堕落。
“居良”的假身份证中
藏着一颗“不良居心”
和许多腐败分子一样,李生发是对党不忠诚、不老实的典型代表。多年的从政经历,使他养成了“谨小慎微”的性格。他十分清楚自己违纪违法行为的后果,但仍心存侥幸、企图瞒天过海。2007年,李生发通过伪造证明材料,用小名“李居良”申办了一张身份证,同时给儿子也办理了另一张身份证。
在两个身份证的掩护下,李生发开启了他的“双面人生”。
“领导干部需要良好的形象。”李生发深以为然。于是,作为“李生发”时,他表现得积极上进、廉洁自律,在民主生活会上的自我剖析深刻实在,还提醒其他党员干部要常“照镜子”“正衣冠”。而作为“李居良”时,他毫无原则底线,无视纪法、肆无忌惮。
为了躲避监督,李生发以“李居良”的名义办理了多张银行卡,作为其房产倒卖、行贿受贿的“隐身衣”。他从不在临夏、永靖、康乐等地办理银行业务,大部分赃款都是亲自带到兰州,存到不同银行网点。据查,2007年9月至2014年6月,李生发先后以“李居良”名义存款810万元。
心如欲壑,后土难填。财迷心窍的李生发不满足于将贪污受贿的现金存在银行里变成“死钱”,绞尽脑汁谋求“生财之道”。
2008年,李生发以“李居良”的名义,在兰州市购买了第一套用于增值的房产,之后他转手卖出,净赚39万元。尝到甜头后,他坚信买房就是最好的投资。2009年后,李生发又用他和儿子的两个虚假身份证,在永靖县、广西北海、陕西西安等地购买了多套房产。“炒房”带来的资产急剧膨胀,冲昏了他的头脑,2019年,在听闻自己正被组织调查的情况下,他仍在兰州市购买了3套旧房等待拆迁补偿。
“办理买卖房产手续我都用‘李居良’的名字,交付房款也是用‘李居良’名下的银行卡刷的。我很自信自己做得天衣无缝,怎料现在成了我违法犯罪的铁证。”在留置点,李生发痛哭流涕道,“那一套套房产像一口口棺材将我入殓,一沓沓钞票像一堆堆冥币将我掩埋,党纪国法的阳光一照,我瞬间成了太阳山上的李四,被晒死在钱堆上。”
是典型的“守财奴”
对不富裕的哥嫂很吝啬
“李生发是典型的‘守财奴’,薄情寡义。”办案人员告诉记者,在他求学时,他的哥嫂为了供他上学牺牲了很多。然而,当上领导干部后,李生发为了标榜清廉,对哥嫂十分吝啬,只在过年时给其几百元“意思一下”;侄子一家四口至今挤在很小的廉租房中,而李生发曾在侄子住的小区倒卖过3套房;侄女前两年在兰州买房时由于手头紧张,四处借钱,李生发也不愿出手相助,自己却在兰州购买了3套房做投资……他把大部分钱财投入到“炒房”中,对哥哥一家的冷暖漠不关心,舍不得多给一分钱。“我这吝啬鬼,我这葛朗台!我这知恩不报的冷血动物!如今当哥嫂听闻我拥有十几套房产,上千万元违法资金时,能不为我的劣迹而怨恨吗?”李生发痛骂自己。
纸永远包不住火,伪装得再好,终究会有暴露的一天。2020年,李生发觉得“形势不对”,忙将家中的黄金、字画、陶罐等财物转移到亲戚朋友家中,并伪造证据,与老板们通谋串供。在被留置后,他仍然对组织不忠诚不老实,交代问题时反反复复、出尔反尔,常张冠李戴、强词夺理,为自己开脱罪责,严重拖延办案时间,给办案工作造成阻碍。
“父母给我起小名‘居良’,我却做了这么多居心不良的事。我愧对父母、愧对党恩,回头无望。”在被留置两个多月后,他才真正反思、检视自己,“合格党员的标准,我一项都没有做到,有今日的下场不足为奇,大家千万不要像我一样。”李生发的“两面人生”发人深省,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引以为戒,始终牢记对党忠诚,决不当“两面派”、做“两面人”,要积极向组织交心交底,自觉接受监督,时常纠正行为偏差。
利用自己的“人脉”
为儿子经商搭桥铺路
作为党员干部,本应当好家风建设的“头雁”,在廉洁修身上以身作则,在立德立品上言传身教。李生发不但自身不正,还带坏家风,他将自己从政多年积累的“人脉”,用在为其子经商搭桥铺路上,大搞“前门当官,后门开店”,结局是“拔出萝卜带出泥”,父子二人双双被留置。
据办案人员介绍,在李生发兢兢业业、埋头苦干的那段时间,他的妻子勤俭持家,儿子李某某孝顺懂事,是品学兼优的好学生。
然而,随着李生发思想变质、行为失范,耳濡目染下,李某某逐渐形成了拜金、追求享乐的扭曲价值观,大学毕业后执意经商。“也可以吧,老子当官掌权,儿子就经商发财。”在李某某的坚持下,李生发同意了,并“手把手”传授其请客送礼、拿钱开路的“围猎”之术。2017年,在李生发的联系下,李某某顺利承揽到某财政奖补项目和某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项目金额共计937万元;2019年初,在他的牵线搭桥下,李某某又承揽了某幼儿园建设项目,项目金额486万元……
“上梁不正下梁歪,有了我这样不正的家长,导致孩子学坏,犯下了不少违法错误,责任全在我身上。”李生发懊悔不已。
据《中国纪检监察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