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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市发布禁放区域外燃放烟花安全提示
严禁网购烟花爆竹
  本报讯(记者 王铁军)24日,哈尔滨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发布禁放区域外燃放烟花爆竹安全提示:
  1.要到有经营许可的销售店(点)购买烟花爆竹,严禁购买非法销售的冷烟花、钢丝棉烟花等违禁烟花爆竹产品。
  2.不要在网上和非法销售窝点购买烟花爆竹,不要通过物流寄递、运输烟花爆竹。禁止携带烟花爆竹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3.要购买具有中文标识、无破损的正规合格产品。
  4.不要在室内存放、燃放烟花爆竹,要远离易燃易爆物品存放。
  5.严禁在加油站、易燃易爆危险品仓库、山林、柴草堆垛、高压线下燃放烟花爆竹。
  6.不要在窗口、阳台、室内或对着人群、车辆、井盖、建筑物燃放烟花爆竹,不要向下水道或井盖里抛掷点燃的烟花爆竹。
  7.要严格按照产品说明方法进行燃放。
  8.儿童不要自己点燃烟花爆竹,要由家长代为点燃。
  9.酒后不要燃放烟花爆竹。
  10.燃放烟花爆竹如有余火,应立即将余火扑灭。
  链接
  在我市四环路围合区域(含四环路)、松浦镇四环外区域、利民开发区、哈尔滨经济技术开发区、机场路沿线区域(新发镇、新农镇、太平镇)以及平房区、呼兰区、阿城区、双城区人民政府划定并向社会公告的区域内,禁止燃放、销售、储存、运输烟花爆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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