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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三学生高考前一时贪念偷手机,咋处理
温情司法 让迷途少年顺利升学
  本报讯(记者 王冠)近日,阿城区检察院召开不起诉宣告会,依法对未成年人小明(化名)宣布不起诉决定。
  小明是一名省重点高中的高三学生,因为一时贪念,窃取了玩伴的手机,并且数额较大,已涉嫌盗窃罪。案发后,小明进行了经济赔偿,主动交代犯罪事实,取得被害人的谅解。考虑到小明系未成年人在校生,自愿认罪认罚,具有悔罪表现,而且即将面临高考,阿城检察院审查决定,对小明不起诉,考察期为10个月。
  该院未成年人检察部门结合小明的个人特点,为其制定精准帮教方案,进行有针对性的帮教。经过检察官耐心细致地帮教,小明成功考入大学。完成功课之余,小明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在去年期末考核评比中表现优异,获得“优秀成员”称号。放假回家,小明主动担任防疫志愿者,在防疫卡点认真完成任务,在防疫工作中表现突出。考验期满的日子到了,该院经严格考察之后认为小明表现良好,依法对小明作出不起诉决定。
  今后,阿城检察院将继续对涉罪未成年人坚持做到“少捕、慎诉、少监禁”,最大限度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帮助他们顺利复归社会,用温情司法挽救迷途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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