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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偷偷给女性朋友转账近两万
离婚后被前妻发现,起诉要回一半
  本报讯(记者 王冠)“这个520元,其中500元是随礼的钱,20元零钱是凑个吉祥数字……”近日,我省基层法院审理了一起纠纷案件,原告是前妻,被告是前夫的女性朋友,第三人是前夫。前妻将前夫的女性朋友告上法庭,索要婚姻存续期间前夫偷偷转给被告的钱。
  原告冯馨(化名)与本案第三人高晟(化名)原系夫妻关系,经法院审理,判决离婚。其后,冯馨发现高晟在与其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赠给马月月(化名)2万余元,遂将马月月告上法庭。
  原告冯馨向法庭提交了微信支付交易明细证明,共31页,从2017年5月11日至2020年4月4日,高晟向被告马月月转款50笔共计2万余元。520、1314、3344……看着多笔转账记录,法官拿计算器加完原告提交的转账记录。庭审中,三人对争议钱款的来龙去脉进行了激烈辩论。
  原告称,案件所争议的款项是其与第三人婚内的夫妻共同财产,第三人高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私自将钱款赠与被告的行为侵害了其财产权,且行为本身有悖于公序良俗,被告应全额退还该笔钱款。
  被告辩称,案件所争议的款项有第三人找她办事的钱、有帮他随礼的钱,并且,她与第三人高晟是金钱上的相互往来关系,她也给高晟转钱了。
  第三人高晟陈述,他与被告的金钱往来是朋友间的正常交往,500元是随礼的钱,20元零钱是凑个吉祥数字。原告没征得其同意,私自获取其手机微信的转账凭证,该证据不应被法庭采用。
  法庭征得当事人同意后组织调解,经反复工作后,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原、被告共同确认第三人转给被告18000元,被告同意将夫妻共同财产中的一半即9000元返还给原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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