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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六千万人民币 日本东电被判赔偿580名受害者
  日本最高法院日前驳回东京电力公司(东电)上诉,责令东电向约580名福岛第一核电站核泄漏事故的受害居民赔偿11亿日元(约合59988002元人民币元),这一赔偿金额高于日本政府规定的赔偿标准。
  据日本媒体8日报道,日本最高法院7日就3起集体诉讼作出判决,涉及约580人,他们均以福岛第一核电站核泄漏事故造成精神痛苦为由向东电索赔。在此前的二审判决中,东电被要求以高于日本国家赔偿标准对原告进行赔偿,东电随后上诉至最高法院。最高法院7日驳回东电上诉,责令其向原告共赔偿11亿日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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