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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不得加装车篷、高分贝音响
我省电动车管理条例面向社会征求意见
  本报讯(记者 孙莹)记者从省公安厅交警总队获悉,为加强电动车管理,黑龙江省公安厅起草《黑龙江省电动车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条例》规定,不得更换不符合出厂额定电压的蓄电池;不得在电动车上加装座位、伞具、车篷(厢)、高分贝音响等。
  征求意见时间:
  3月16日至3月31日
  邮箱:DDCLF2022@163.com
  传真:0451-826557563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55号黑龙江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注明“立法意见反馈”。
  邮编:150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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