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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烟管理办法》发布 水果味电子烟将禁售
  近日,国家烟草专卖局发布《电子烟管理办法》,明确“禁止销售除烟草口味外的调味电子烟和可自行添加雾化物的电子烟。”这也意味着,水果等口味电子烟2022年5月1日起将要退出市场。
  相较于此前提出的“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电子烟等新型烟草制品参照卷烟的有关规定执行”等,此次宣布禁售烟草口味外的调味电子烟令很多电子烟企业,甚至消费者不解。
  对此,北京控烟协会会长张建枢解释,“如果是以戒烟为目的,那应该是保持烟草口味,而不应该有各种水果、花香、植物等口味。过去实践也证明,这对于青少年诱惑力特别强。水果、薄荷等口味,在食品中添加是允许的,但点燃后通过呼吸道吸进去,风险会大大提高,对人的危害也会增加。”
  复旦大学健康传播研究所发布的《电子烟营销及对青少年健康影响研究报告》显示,被调查的青少年中,接近半数在13-15岁初中阶段第一次开始吸用电子烟,吸用过电子烟的青少年用过最多的口味是水果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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